文件名称 | 2019年10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索引号 | /2019-0000 | 公开目录: | 行政执法信息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11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11-27 15:58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 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
处罚机关和日期 |
备 注 |
1 |
(安汉)市监处字2019-37号 |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等相似的标识案 |
汉滨区欢欢商店 |
潘永兵 |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等相似的标识 |
1.没收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等相似的商品;2.对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等相似的商品的行为处以壹万元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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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汉)市监处字2019-30号 |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等相似的标识案 |
汉滨区九鼎商行 |
荆纪香 |
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等相似的标识 |
1、没收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等相似的商品;2.对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等相似的商品的行为处以伍仟元罚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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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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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汉)市监处字2019-29号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案 |
安康龙翔教育兴业有限公司 |
曹国权 |
违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 |
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处罚并责令改正。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四条、第十八条之规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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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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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汉)市监处字2019-40号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案 |
安康市新兴基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鲁平纪 |
违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 |
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处罚并责令改正。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七条之规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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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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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汉)市监处字2019-51号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案 |
安康市开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魏开亮 |
违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 |
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处罚并责令改正。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四条、第七条之规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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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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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汉)市监处字2019-52号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案 |
安康市高新区中元实业有限公司 |
别健 |
违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 |
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处罚并责令改正。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四条、第七条之规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
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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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汉)市监处字2019-34号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案 |
安康市通大厦商贸有限公司 |
张英芝 |
违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 |
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处罚并责令改正。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七条之规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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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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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汉)市监处字2019-44号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案 |
安康建辉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刘建 |
违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 |
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处罚并责令改正。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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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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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安汉)市监处字2019-49号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案 |
安康市深汇置业有限公司 |
何升义 |
违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 |
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处罚并责令改正。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四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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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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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安汉)市监处字2019-48号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案 |
安康华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李华香 |
违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 |
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处罚并责令改正。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七条、第十二条之规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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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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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汉)市监处字2019-55号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案 |
安康万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武贺峰 |
违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 |
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处罚并责令改正。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四条、第七条之规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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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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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安汉)市监处字2019-59号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案 |
安康亿和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
张磊 |
违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 |
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处罚并责令改正。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四条、第十条之规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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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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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安汉)市监处字2019-53号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案 |
陕西安康星泓天贸城开发有限公司 |
刘斌 |
违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 |
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处罚并责令改正。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四条、第十条之规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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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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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安汉)市监处字2019-54号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案 |
重庆玄龙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赵仕阳 |
违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 |
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处罚并责令改正。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四条、第七条之规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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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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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安汉)市监处字2019-56号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案 |
安康宜安置业有限公司 |
张月婷 |
违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 |
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处罚并责令改正。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四条、第七条之规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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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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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安汉)市监处字2019-70号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案 |
安康康梁置业有限公司 |
吴维胜 |
违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 |
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处罚并责令改正。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七条、第十条之规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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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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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安汉)市监处字2019-50号 |
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案 |
陕西新明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陈海涛 |
违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发布广告 |
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的行为处罚并责令改正。违反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四条、第七条之规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房地产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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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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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安汉)市监处字2019-41号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汉滨区欢喜家人母婴店 |
邓莉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 |
1、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没收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处于罚款50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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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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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安汉)市监处字2019-42号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汉滨区陈光丽孕婴店 |
陈光丽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 |
1、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没收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处于罚款50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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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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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安汉)市监处字2019-43号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汉滨区丽光陈孕婴店 |
陈光丽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 |
1、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没收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3、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处于罚款20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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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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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安汉)市监处编字[2019]68号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是食品案 |
章梅(汉滨区阿姨奶茶店) |
章梅 |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是食品 |
1、警告;2.没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被涂抹,加贴SC(11435098203748)标志的“阿姨特制红茶”,500g/袋,82袋、生产许可证编号QS350914012192,加贴SC(11435098203748)标志的“阿姨特制红茶”,500g/袋,87袋、生产许可证编号QS350914012192,加贴QS标志的“阿姨特制红茶”,500g/袋,40袋;3.罚款贰万元整(¥20000.00)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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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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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安汉)市监处编字[2019]71号 |
安康市汉滨区静宁路广积德保健服务中心在广告宣传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一案 |
安康市汉滨区静宁路广积德保健服务中心 |
丁国英 |
当事人在印制的广告彩页宣传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和医疗用语,广告费用3400元 |
罚款10200元。违反《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依据《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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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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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安汉)市监处编字〔2019〕69号 |
生产经营铜绿假单胞菌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
安康市汉滨区瀛湖清泉饮用水有限公司 |
刘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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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其生产经营的批次为2019年7月29日的包装饮用水,其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 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 |
1、没收生产经营铜绿假单胞菌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所得;2、对生产经营铜绿假单胞菌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处予罚款。违反了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食品类)(试行)》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予以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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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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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安汉)市监处字〔2018〕165号 |
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案 |
唐德金 |
唐德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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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的2瓶贵州茅台酒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产品辨认鉴定表》系假冒白酒。 |
对经营与食品标签、说明书的内容不符的食品的行为处予罚款。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
15日内自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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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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