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打击力度,杜绝专业制售假烟酒食品团伙的提案

题目 关于加大打击力度,杜绝专业制售假烟酒食品团伙的提案
提交日期 2019-05-10 提案来源: 原创 是否调研 提案类型: 财贸金融
提案者 胡波 回复联系人: 建议承办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正文


案由: 

近年来我市市场上出现假烟酒食品现象非常严重,由一部分特定人群组成的售假团伙已成为人所共知的秘密,这些团伙互相串通,互相配合,每个团伙成员每月将其销售额的一部分上交建立资金池,一家被查处,损失由全部团伙成员分担。而对于发现其售假的消费者或者同行进行人身威胁。这些团伙在我市开办的烟酒店越来越多,高档名烟名酒随时都会买到假的,一些销路比较好的中底档烟酒几乎也都有假冒。假烟酒食品团伙的问题早已出现,长期存在为什么总打不掉。

其主要特点:

1、假酒生产不再用不可食用的工业酒精害人,在制作高仿烟酒时,制假分子就利用同一酒厂出产的低价烟酒冒充高档烟酒。其目的,一为欺骗消费者;二为保护自己,制假分子从以往案例中得到教训,懂得了只要不出人命,被抓后也判不了死刑。

2、团伙化售假,假酒经营的个体虽小,但由于采取了链条式生产、网络化经营,其能量越来越大,制假售假行为可由一地发展到数省市。

3、从酒类市场管理来看,目前酒类市场采取的是销告商代理的方式,销售商只负责代理酒,而并不能到各个商户那甲检查贩实渠道,这就滋生了些不法商户贩卖假酒的土壤。

主要原因是:  

1、政府分工不明确,单靠一个部门打击力度有限,对我市这种特殊的团伙售假现象没有形成一个有力的从根源铲除的力度。

2、责任不明确、管理不到位,没有成立专门的联合打假机构,对我市当前的这种团伙售假现象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没有从根源解决问题。

3、以罚代管,流于形式,假烟酒的出现,不但扰乱正常烟酒市场的稳定和秩序,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有些消费者由于喝假酒严重伤害身体。

建议:

1、政府应成立以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食品卫生和公安部门对各市县的超市、烟酒批发部、名酒名烟店、小批发部(店)、路边小店以及乡村小卖部等进行全面严格查处,发现假烟酒食品当场没收、销毁、吊销营业执照,从重处罚,并把当事人及上游供货商移送相关执法机关,从严查处,对多次制售假烟酒的经营者,积累案值达到一定数额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把打假工作常态化,-- 接到举报投诉假烟酒食品电话,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联系其他相关单位成员,及时出动打击,做到发现一家打击一家、处罚一家,对销售假烟酒食品的商家实行“一次性死亡”,永远禁止其经营烟酒店。

3、加大力度追查制假造假窝点及上游来源,打击制假售假的渠道,严厉打击违法制造、销售假烟酒不法分子,杜绝假烟酒,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

 4、相关部门要对我市这种团伙性质的售假组织危害性加大认识,从根源解决问题,而不是以罚代管,流于形式。 


回复

                      类别:A




                汉区市场监函〔2019〕71号            


                    签发人:冯舟安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政协汉滨区第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232号提案的复函


胡波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烟草及酒类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我局十分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相关建议及提案,成立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打击力度,杜绝专业制售假烟酒食品团伙的提案》被列为重点提案,我局结合实际执法情况,经过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当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初级阶段,汉滨区和全国各地市场一样,假冒伪劣产品仍然存在,假冒烟酒现象较之更为突出。为加强对烟草的监督管理,我局联合汉滨区烟草专卖局印发了《建立卷烟市场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成立了领导小组,明晰了两部门职责分工,同时建立了《卷烟市场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卷烟市场执法工作信息共享制度》、《卷烟市场执法工作宣传培训工作》、《卷烟市场联合执法工作制度》等,为进一步肃清汉滨卷烟市场保驾护航。对酒类食品市场的执法检查已被我局列为每年的执法工作重点,为此,专门成立了以打击假酒为职能的专业队室,其执法人员经过系统学习,专业培训,以及工作中不断地摸索总结,已完全具备打击假酒市场的工作能力。近4年来,在原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的大力支持下,区公安环食药犯罪侦察大队协作配合下,累计查办129起假酒案,其中,移送涉刑案件2起,刑拘3人,涉案货值近200万元,罚没款110万元,多起案件被列为省市十大典型案例,并进行了全省的交流和宣传。此外,还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了肖某某销售假酒案,涉案货值30多万元,批捕涉刑人员2名;协助旬阳县市场监管局查办一起涉刑假酒案;同时协助高新区、白河、汉阴等区县查办假酒案多起。特别是2018年全市统一开展的酒类市场专项行动期间,我局作为当年执法工作重点,高度重视,要求执法大队举全队之力,认真组织,周密安排,最终取得了显著成效,共计查处经营假酒商户35家,查获假酒660瓶,涉及国窖1573、茅台、五粮液、西风等11个品牌,涉案货值100余万元。特别是打掉了一批不法烟酒商店设置的隐密暗门暗库,通过新闻的报导,在社会上引起了轰动和群众的广泛关注,起到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的作用。


二、制售假酒持续存在的原因和特点


经过不间断的打击和清理,汉滨区酒类市场较往年得到有效净化,但是,售假现象仍然存在,究其主要特点和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制假售假的高利润、高收入使违法犯罪份子不惜反复违法,甚至铤而走险涉刑犯罪。


(二)违法犯罪成本低。法律规定,生产加工灌装假酒涉案货值3万元以上才涉刑,销售假酒涉案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才涉刑,待销售的假酒涉案货值15万元以上才涉刑。市场监管执法部门对经营假酒违法行为的查处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食品安全法》为例,涉案货值不足1万元的处5000-50000元,减轻处罚为1000-5000元;涉案货值10000元以上的处货值5-10倍的处罚,减轻处罚为10000-50000元。《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的处罚更低于《食品安全法》。而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处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规定,才能实施停业、吊证。这就导致销售假酒行为反复出现,难以彻底铲除。


(三)现在的假酒,正如您所分析的,基本上是低端冒充高端,内在质量检验,指标基本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销售假酒的不法之徒也很清楚,只要不是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就不会涉刑犯罪,行政执法部门就只能作行政处理。


(四)生产销售团伙化明显。外地人在安康城区有100多家烟酒商店,基本上是同一省同一县甚至同一乡镇的人,相互串通,经常聚会交流,甚至培训怎样对付执法部门。在执法人员调查询问及公安机关留置讯问的过程中从不交待上线,编造假酒来源,应对执法检查都有相同的套路。为了不受到执法部门的严厉打击,经常变更证照负责人,逃避和减轻法律责任。


(五)不法烟酒店警惕性高。许多不法烟酒店在店内设置暗门暗库,在店外租用民房存放假烟假酒,正常的执法检查很难发现。很多时候查办假酒要靠调货,而钓鱼执法不符合行政执法要求。


(六)案件行政处罚执行难。处罚后当事人逃逸,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难,主要是时限长,从办理到申请法院执行一般在8个月以上,加之不法分子往往流动性大、逃逸逃避的比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继续加大烟酒市场检查巡查频次,加大假烟假酒打击力度。


(二)加强与其他地市监管部门的协作,信息共享,建立烟酒经营户失信名单,发放证照严格审查。


(三)加强与各酒厂打假办的联系,做到现场识别,及时鉴定,及时查办。


(四)加强与公安环食药犯罪侦察大队的密切合作,重大线索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做好刑行衔接工作。建立与公安、烟草等部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五)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宣传,争取全社会的关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投诉举报方式,普及识假辨假能力,提高公众关注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胡波委员,虽然我局在打击假烟假酒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执法水平、执法能力、执法手段等原因,市场仍有存在,离政府的要求,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协作的深度,真正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净化汉滨区烟酒市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8日


 


  联系单位: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电话:2111872


  送:区政协提案与委员联络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