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周边流动摊点管理的建议

题目 关于加强学校周边流动摊点管理的建议
提交日期 2018-05-23 提案来源: 原创 是否调研 提案类型: 公交电力城管
提案者 谢静 回复联系人: 区市场监管局、城管局 建议承办单位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正文

 食品安全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注的问题。在我市部分中小学校附近流摊贩扎堆,售麻辣、油炸等食品,食品安全状况令家长颇为以安康中学初中部、汉滨高中例,二所学校都是非封式学校,走的学生比多,校口人流量大,因此二个学校经营饮食的人很多。次上下学期都可以看到很多的小商用小推排成小吃街,聚集了多家各种饮点,但是点的食品生方面存在一下问题 
    第一,流动摊贩卫生条件差,没有生消毒设备经营设备都很陋,没有冷藏、消毒等设备,生熟食品及原材料随意露天放,餐饮卫生无法保。使用塑料方便袋承装加工好的食品的象普遍存在。 
    第二,点多无照经营,从没有身体健康明。通过调发现边饮点的流大,均没有理任何照。点的食品加工人着装随意且衣服上布,女长发不戴帽子、男主不戴口罩等不象,他的身体健康状况也不得而知。 
    第三,学校周的流动摊贩大都是袋装熟食,散装食品,米面烤等小吃,了吸引中小学生,往往会降低成本,添加色素、防腐和香料,期食用会青少年的身体造成害和慢性中毒。 
    第四,食品原材料来源以掌握,生日期、厂家、保期等基本信息很判断,食品原料在运程中也缺乏有效的防止染和保手段,因此在食物的源上就埋下了安全患。 
    第五,学校上下学时间,正是学校周边经营饮食的小商小忙碌的候,卖烧烤、煎炸食品的油烟到漂,生筷、塑料袋遍地都是,非常影响市容市貌。 
    因此,必整治学校周饮业,加强该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第一,加大宣力度,全社会食品安全的科学意任意。学校和生行政位要在中小学生中普及并宣食品安全知,提高他的防范意和辨力。 
    第二,展全区学校周食品生大检查严厉查处非法经营者。将检查和突击检查合,加大法力度,加强执督,学校周生是否合格等问题行集中检查。要格流动摊点的(产许经营执)管理。未取得食品经营资格的流动摊贩决予以清理和取向学生生不符合定食品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第三,政府相要制定出一套切可行的管机制,促饮摊点合法经营可准入,提高准入门槛,确保生安全。 
    第四,多部通力合作,抓共管,底整治全区食品生安全,学生健康,家放心,构建和美好的新汉滨

回复

类别:A

汉区市场监函2018201             签发人:雷绍强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政协汉滨区第十五届二次会议

228号提案的复函

 

谢静、胡康、惠星、王奕璋、程怀泉、陈杉杉、韦祖安、晏长丽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第228号提案“关于加强学校周边流动摊点管理的建议” 归纳起来主要反映了当前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问题。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我局做了详细的调查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我局一直重视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自2012年开始,我局在每年春秋开学之际都要组织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春季开学之际,我局以食安委办公室名义下发了《关于印发汉滨区2018年春季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汉区食安委办发〔20186),要求对全区所有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和开办有学生食堂、食品小卖部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敬老院;校园(院)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共累计检查学校、幼儿园、敬老院食堂329家次。其中,学校食堂241家次(含营养餐学校食堂、住校生学校食堂和蛋奶工程学校食堂),幼托机构食堂65家次,敬老院食堂23家次。检查校外托餐场所89户次,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583户,检查校园周边食品摊贩108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1份,取缔无证经营户1户,查扣不合格食品数量23公斤。

(二)加强已登记备案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心城区已登记备案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的通知》(汉区市场监发〔2018102),要求各所按照《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加强对已登记备案的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同时要依法查处食品摊贩的违法行为,保证食品摊贩食品安全。各所安排部署人员在学校上、放学期间加强对中心城区各中小学早夜市摊点及其周边食品户的食品安全检查监管,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截止6月底,共出动检查人员170余人次,检查食品摊贩230余户次。对食品摊贩无食品摊贩登记卡的问题要求其立即到城管部门办理登记卡;对食品摊贩无健康证、健康证过期及健康证未公示等问题,要求其经营人员补办健康证,并在出摊时向消费者公示。

(三)开展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贩整治工作。根据《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五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及其经营场所的监督管理与服务相关工作”,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设区的市城市中、小学校校门外道路两侧一百米范围内不得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区域”等规定,食品摊贩的登记备案工作由区城管局负责。我局以区食安委办公室名义要求区城管局取缔校园周边流动食品摊贩。区城管局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从426日至6月底,联合我局、辖区办事处、城管公安大队等部门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累计开展集中行动71次,查扣流动食品摊贩餐车等经营器具57余辆(件),教育处罚630余人次。

(四)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我局启动开展了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主要针对单价为“五毛”左右的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小食品开展专项整治。此项工作于510日启动,目前已完成整治工作。整治期间,共检查校园周边五毛食品销售单位310家,食品经营单位150户次,现场下达责令整改监督意见书32份,没收“五毛食品”560余袋。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我局联合区教体局、区城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致家长朋友的一封信》,加大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宣传,提升食品安全社会知晓率,从而达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目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总体来讲,我区对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监管频次和水平成强化趋势,但由于机制、人员、装备等制约,与党和政府及人民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一如既往的做好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努力维护在校学生健康安全,保证社会公益不受侵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工作继续予以监督和理解。

附:征询意见表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