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日期: | 2018-05-23 | 提案来源: | 原创 |
是否调研: | 是 | 提案类型: | 信访综治公安 |
提案者: | 程宏 | 回复联系人: | 区交警大队 |
建议承办单位: | 区公安局 |
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劝导站
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
汉滨区农村道路量大面广,涉及28个镇办,4700多公里,路陡弯多,大部分临崖,临江,临河,生命防护工程处在起步阶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于2015年成立了调研组,深入镇办村(社区),就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先后建设了34个重点路段的一级劝导站,并对劝导员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在雨雾冰雪天气,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大大降低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劝导站建设和劝导工作正处在全面推广阶段,还存在劝导员业务素质不高,劝导能力不强,劝导站位置设置不准确,管理体系不完善,不能正常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工作等问题。
建议,一要加大对劝导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办公室要对一级劝导站的劝导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劝导行为,提高劝导员的素质。二是要完善对劝导站和劝导人员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工作开展好的劝导站,要通报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劝导站要通报批评或更换劝导员。三是各镇办要加大对劝导站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劝导员的工作职责,极端天气和重点时段必须上岗,对违法违规交通行为进行劝导,并做好登记工作。劝导站工作核心是上岗劝导,不能上岗劝导劝导站就成了摆设和形式,驾驶员就会失去敬畏之心。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劝导站的安全劝导工作非常重要,多一份劝导少一起事故。只有认真规范经常性的开展劝导工作,才能让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劝导站成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守护神。
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关于对区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207号
委员提案的复函
程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劝导站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207号)收悉,建议很好,具有现实的指导性。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热心关注和支持。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近年来,汉滨着力破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难题,全力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管理模式,深入开展各项交通秩序整治活动,扎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劝导站工作,充分发挥镇村劝导站、劝导员作用,对农村道路违法车辆进行劝导、教育、宣传,把违法行为消灭在村门口,有力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发生,全区近两年未发生一起特重大交通事故,确保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向好。
一、关于加大对劝导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问题。这是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办公室工作的重要内容。自全区开展农村道路“125”模式工作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汉滨区农村道路“125”联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汉滨交警大队。汉滨交警大队按照市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夯实和推进“125”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劝导员的培训。一是在2015年11月和2017年3月对我区农村道路一类劝导站的近100名劝导员经行两次集中培训,目前已全部持证上岗。二是各农村交警中队主动作为,在区农村道路“125”办公室指导下严格落实“中队领导包线,民警包村包路段”责任制,确定了包村包联民警,负责各试点镇交通安全协管员、劝导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违法行为劝导、对恶劣天气条件下安全门的启用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劝导员如何正确填写基础信息台账簿册,如何上报重点违法行为人信息等等。三是区农村道路“125”办公室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交流沟通、信息上报,建立了微信群、QQ群联系方式,极大地促进了各劝导站和协管员的工作。
二、关于完善对劝导站和劝导人员的监督考核机制问题。建议很好,也是职能部门努力追求的工作目标。今年初,区政府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工作纳入各镇办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劝导站和劝导员主要考核内容已完善。由于我区农村交通安全“125”管理工作刚刚起步,经费保障不力,加之山区环境恶劣,工资报酬低,协管员、劝导员队伍不稳定,致使奖优罚劣考核机制暂时难以实施。
三、关于各镇办要加大对劝导站的监督管理工作问题。已在开展实施,这是各镇办的工作职责。我队积极配合各镇办搞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125”工作。同时,结合辖区实际,以劝导站为依托,强化路面管控,开展联勤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山区农村道路交通秩序。
附:征询意见表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