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失独”家庭父母养老问题的建议
题目 | 关于完善“失独”家庭父母养老问题的建议 | ||||||
提交日期 | 2017-10-16 | 提案来源: | 原创 | 是否调研 | 是 | 提案类型: | 教科文卫 |
提案者 | 林洪存 | 回复联系人: | 区卫计局 | 建议承办单位 | 卫生局 | ||
正文 |
失独家庭是指因各种原因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失独家庭大多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赶上八十年代首批执行独生子女政策,人到中年遭遇独子夭折。绝大多数失独家庭最终都开始远离正常社会,以"抱团取暖"的方式聚集在一起面对未来的生活。家里老人父母由谁来养老送终引发的社会问题。 中国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中国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全国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已经超过百万。 人口学家易富贤进一步根据人口普査数据推断,中国现有的2.18亿独生子女中,会有1009万人或将在25岁之前离世。不用太久之后的中国,将有1000万家庭成为“失独家庭”。“独生子女”是根据我国国情制定计划生育国策的特殊产物,“失独”现象也是现在这个历史阶段的特殊问题。之前,独生子女的父亲还年轻,问题尚不突出;未来,越来越多的家庭可生二胎,问题也会缓解。因此,这个矛盾最为突出。我们是不是应该特殊情况特殊对待,通过政策引导、组织关心、社会关爱, 来抚慰“失独”之独、之痛、之苦。“失独”母亲的再生育问题,“失独”父亲的养老问题、“失独”老人的经济负担问题,都需要全社会关心、政策扶持。 或许,我们永远无力弥合"失独"父母夢们心灵创伤,但我们应尽最大的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让他们晚年活得有乐趣、有尊严。失独老人,一个特殊的群体。随着时间一年一年推移,这些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都将慢慢老去。谁来帮他们养老?谁替他们的子女尽孝?都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对于他们的养老问题,应尽量进行顶层设计, 给他们以温暖和保障。失去孩子的伤痛,旁人没有体会,也永远无法真正体会。但是,不让老人的心上再增添新的伤痕,我们可以做到。 建议如下: 一、建立失独老人的专设养老机构。考虑到为失独老人建立专门的养老机构,因其没有子女,如果和其他老人混住,容易产生精神上的不适。明确要求对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的家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安排入住公办专设养老机构。 二、设立“独生子女生育平安健康保险”。【这种保险雷同于交强险】政府买单,凡是有意向生育独生子女的新婚夫妻,要求重置“自愿投保”或“自愿放弃投保”的保险协议文件。假如生育二孩,则自动停止“独生子女”生育平安健康保险。 三、救助,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包括救助失独在内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尤其应当用税收优惠及政策优惠举措,来鼓励并吸收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向包含救助失独在内的社会救助体系包括提供资金资源等方面的支持。此外,还可吸引国内外及其他一些机构等,以接受捐赠、提供心理抚慰等志愿者服务等方式,来支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四、心理慰藉,在征得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让一些“失独家庭”和“失能儿童”结对,或让“失独家庭”临时帮助照顾那些“失管儿童”。即让那些因为父母犯罪、重病等原因无人照顾的孩子得到家庭的温暖,“失独家庭”的父母也可以通过照顾孩子得到心理慰藉,从生活的阴影中走出来。 五、调整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比例。拟对“失独”家庭成员的大病医保、门诊医保和住院医保的自负部分,应给予全部或部分免除;优先安排保障性养老机构的养老或居家养老方式中对医护养衔接的费用,由民政和医保统筹;对失独家庭成员的养老金,应在原基础上,视不同水平,增加2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