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日期: | 2017-10-16 | 提案来源: | 原创 |
是否调研: | 是 | 提案类型: | 教科文卫 |
提案者: | 李鹏 | 回复联系人: | 区教体局 |
建议承办单位: | 区教育体育局 |
为了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合理使用及培养人才,加强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科研水平的提高,建议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滨区教育体育局制定学校教师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制度。
激活评聘分开新机制,高职低聘、低职高聘,以能力识人才、用人才,使学校专业技术职称改革迈出实质性的一步。“能上能下、能高能低、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对弥补职称评定的不端有积极作用。
教职工职称问题是影响其工作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在许多学校,有的同志思想认识水平不高,理想层级的职称一解决,就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出现了职业倦怠、工作热情不足甚至拖沓混日子的倾向;由于受编制及指标限制,已经晋职高级职称但还没聘上的有,工作时间较短,但工作任务很重,工作成绩十分突出者有。由于体制、机制、指标限制等因素,这些不能兑现应得待遇的现象短时间内难以得到彻底解决,虽然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国家奖金,起到了一定的平衡作用,但并不能完全抹平由于职称问题带来的不公平现象。为了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上级主管部门应在实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制的基础上,针对解决了职称问题但工作懈怠业绩平平的教职工、已晋职未聘教职工和工作特别突出的教职工,制定高职低聘和低职高聘工作实施意见,指导学校职称聘任工作,同时也可规避因私打击报复现象,规范管理。
根据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安康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发〔2012〕15号)精神,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考核、聘任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对专业技术人员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具备的条件、办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管理办法要求事业单位应完善聘任制度,健全竞争机制。要坚持政策公开、岗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采取竞(选)聘的方式,以考核为依据,注重实绩,择优聘任,可以高职低聘。对个别特殊岗位在不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或无法选择合适人选的情况下,可以在下一级特别优秀的、即将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中实行低职高聘。近年来,各教育单位通过年度审验、年度考核,对未履行岗位职责的专技人员,区局同意相关单位提出的书面低聘申请,并及时会同人社部门办理了低聘手续。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积极主动协调、指导好专技工作,最大限度地解决教师的职称待遇问题,服务好全区广大教师。
谢谢您对教体工作特别是专技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汉滨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