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日期: | 2015-06-25 | 提案来源: | 原创 |
是否调研: | 是 | 提案类型: | 公交电力城管 |
提案者: | 陈彦卿,唐友国,李伟,申小荣 | 回复联系人: | 陈彦卿 滨江高中 13772246000,唐友国,李伟 兴安道路5号 13325358886 |
建议承办单位: | 区城市管理局 |
关于整顿金州路天桥无序经商的提案
案由:城区人行天桥天桥位于本市繁华地带,自建成以来,为缓解闹市交通拥堵发挥了巨大作用,保证了人们交通安全。
然而,在交通顺畅的同时却出现了新的难题,天桥成了市场。每到晴好的傍晚,便有商户陆续来此摆摊设点。天桥宽约三米,两侧各有一个商贩占据一米,仅剩一米供行人通行。遇到有行人蹲下看商品买商品,行人就只好曲折绕行甚至无法通行。此时、人满为患,行人交通不便,天桥负载过重,小偷伺机行窃。
天桥的作用是供人行走而非经商之所,当人流阻滞不前时,天桥负载过重势必造成安全隐患,小偷行窃为人们财产、人身安全造成损失。
解决办法及建议:
为发挥天桥作用,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希望天桥管理者对天桥上无序经营的行为加强管理。
1、取缔天桥经商户的经商行为;
2、城管部门定责、立制、问效。使优良的设施发挥优良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人民。
提案者:滨江高中 陈彦卿
兴安道路5# 唐友国 李伟
汉滨区文广局 申小荣
联系电话:13772246000(陈)
13325358886(唐) 15909156641(李)
13509157923(申)
汉区城管函字〔2015〕37号 签发人:蒋平
汉滨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17号提案的复 函
陈彦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顿金州路天桥无序经商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交通天桥建成使用后,对于缓解交通状况,方便市民出行安全,提升城市硬件设施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商贩占道摆摊经营,与城管人员打“游击”,不但影响了天桥的通行功能,而且严重影响了城市容貌,对此我们一是坚持从严管理。按照城市管理规定,先告知,下发违章整改通知书,责成限期改正至指定地点经营,对拒不整改的进行依法暂扣,从严处罚,坚决杜绝天桥占道行为;二是坚持定点经营。按照人本理念和疏堵结合的思路,将金洲路天桥占道经营的各类摊贩就近引导至白天鹅东南角临时便民市场规范经营,由白天鹅广场公司统一管理,实行划线经营,限时经营,规范经营;三是加强日常整治工作效果巩固,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定人定责定标准,重要时段落实专人值守,防止反弹;四是加强动态检查,我局将把天桥管理现状纳入各城管大队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之一,按局督查考核办法实行量化考核,兑现奖惩。
附件:征询意见表
汉滨区城市管理局
2015年9月5日
联系单位:汉滨区城市管理局
电 话:8178111
抄送:区政协文史提案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