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汉区水函〔2019〕44号
签发人:刘天保
汉滨区水利局
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复函
张文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黄洋河河堤修建进程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防洪保安工程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黄洋河张滩集镇上段防洪工程于2017年6月经市发改委《关于汉滨区张滩集镇黄洋河上段防洪初步设计的批复》(安发改农经〔2017〕391号)批复,建设内容为:堤防总长500m,张滩大桥上游240m,大桥下游260m,防洪标准按汉江黄洋河入汇口20年一遇洪水设防。经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陕西省三和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监理由陕西志通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工程于2017年7月20日开工,因中省环保督查巡查等工作要求,导致原材料无法及时供应,造成工程建设工期推迟。我局已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优化方案、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工程进度,截至目前批复建设任务已经基本完成,竣工扫尾工作正全面展开,工程预审竣工决算预计在11月中旬完成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二、您所建议:关于“防止部分土地被冲毁、预防自然灾害的问题”。我局依据行业管理要求,积极向上级争取水利项目投资,加快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环节补短板。一是按照省市水利部门的整体规划,将该段河道列入汉江综合整治项目,一期施工已基本完成,二期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正在紧张的筹备中;二是我局移民站实施的黄洋河垫地工程已经开工建设,该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可以有效解决土地的流失、预防自然灾害的发生。
三、关于“偷采砂石料现象严重”。依据“两高司法”解释,将偷采砂石料定性为盗采资源罪论处,我局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非常重视河道管理工作,未在该河段审批任何采砂手续。然而,仍有少数不法分子伺机在河道范围偷采砂石资源。针对以上问题,我局要求河道管理单位加强对该段河道的日常巡查和检查力度,同时,要求镇村级河长、护河员加强河道监管。并与政法部门建立完善了行刑衔接机制,对河道非法开采行为从快从严依法依规处理,确保河道管理井然有序。
汉滨区水利局
2018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汉滨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3234112
抄送:区人大人代工委,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