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失信人员、失信企业名单的建议
题目 | 关于印发失信人员、失信企业名单的建议 | ||||||
领协代表 | 汪海 | 所属代表团 | 第四代表团 | ||||
正文 |
汉滨区政府在2018年的工作中,积极查处并公示失信人员431人、失信企业53家,失信人员名单库的被执行人在出行、出境、贷款、消费以及相关社会活动等诸多方面都受到限制,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提升了政府服务和监管职能。 但是,目前失信的公示载体过少,信息出自多处,无法在最大限度发挥失信公示的惩戒和震慑功能,甚至因为信息的“迟到”发生二次甚至多次失信。因此我建议: 1、政府建立、公布统一的失信信息发布平台,将金融机构、法院、铁路等失信信息整合,便于查询。 2、拓宽公示渠道,扩大失信名单公示范围。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知名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定期公示,最大范围发挥信用惩戒功能。 3、对于一些典型案件,可以在城区主要街道、小区的公告栏上,进行印刷品张贴。可以利用广场、车站等广告屏多频次播放,扩大受众群。 4、在人代会上印发,及时并且定期将失信信息给人大代表、社区推送,充分发挥社区的基层传播作用,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