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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实施《汉滨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实施《汉滨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19-0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发〔2019〕20号 成文日期: 2019年11月04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11-04 17:27


汉政发〔201920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颁布实施《汉滨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滨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9-2022年)》已经于20191017日安康市汉滨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汉滨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9-2022年).pdf

附图:附图 .rar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1




分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