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颁布实施《汉滨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9-0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发〔2019〕20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11月04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11-04 17:27 |
汉政发〔2019〕20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颁布实施《汉滨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9-2022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滨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9-2022年)》已经于2019年10月17日安康市汉滨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汉滨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9-2022年).pdf
附图:附图 .rar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日
分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