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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qzfqzfb/2019-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19-06-08 16:23 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19〕71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971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汛期是地质灾害易发、频发、高发期,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全区当前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切实加强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提高认识,增强防灾减灾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

近年来,受气候多变及人为工程建设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日趋严峻,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区今年汛期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偏多,时空分布不均,有4-5次区域性暴雨天气,多雷雨天气和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有秋淋天气发生,易形成灾害。加之我区地质环境脆弱,隐患点多面广,且突发性、隐蔽性、破坏性强,无时间、规律可循,地质灾害的发生常常猝不及防。各镇办、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地灾防治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切实树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抓好责任落实,强化防范措施,确保实现安全度汛。

二、细化措施,周密部署,扎实做好汛期各项防范应对工作

(一)不断强化监测预警工作。防灾减灾,关键在“防”,做好监测预警是有效防灾手段之一。各镇办要根据《汉滨区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制度》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工作职责,加强地灾隐患点的监测,发动和鼓励群众报险;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在规范做好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的基础上,加快地质灾害信息化和应急能力建设,加强重点防范区域、在册重要隐患点的监测预警科技投入,密切与区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动配合,提高监测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不断完善“人防+技防”监测保障体系。

(二)扎实开展隐患巡查排查。各镇办、各部门按照“汛前(雨前)排查、汛中(雨中)巡查、汛后(雨后)复查”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巡查排查机制,突出隐患防范重点,按照“群测群防”和“群专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挥社会、专业技术力量开展隐患巡查排查。要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做好各自领域的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排危除险工作,特别要对移民搬迁安置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沿线、工程建设领域、矿山矿区和可能存在地质隐患的区域加大排查巡查频次,准确摸清隐患底子,加强监测预警和临灾避让,及时更新完善群测群防体系,争取不放过一个疑点、一处漏洞。

(三)强化重点区域防范措施。各镇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早部署、早防范、早准备工作要求,全力做好汛期防灾应对工作。结合防治方案,明确强降雨、持续降雨、秋淋等重点防范期和在建工程、移民安置区、人口密集区、道路沿线等防范区域,认真查找防范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和落实严密的防范措施,主动防范和有效应对地质灾害的发生。对新纳入群测群防的隐患点,要落实责任人、监测人,制定防抢撤预案;对一些在建工程,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坚决避免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对移民搬迁中的“两灾户”,要严格落实“即建即搬即拆”制度,绝不能因新房已建、旧房不拆而导致群众重返旧居发生伤亡问题。

(四)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各镇办、各部门要严肃应急值守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在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离职守。要加强对隐患点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员履职的抽查力度,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畅通。同时,加大巡查督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对人员不在岗、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五)规范灾险情信息报送。各镇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做好灾险情信息报送工作,规范报送程序,坚决杜绝隐瞒、延误、谎报灾险情及不规范报送现象,确保政令畅通,应急处置高效、快速。要强化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灾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开展应急调查,进行抢排险。

(六)严格隐患点核销程序。隐患点核销要牢固树立“保底线、减存量、控增量”的工作思路,并按照“进要谨慎、出要及时”的要求,结合移民搬迁、避灾生态搬迁、项目治理等有计划核减,建立“已搬迁、需搬迁、需治理”基础台账,严格落实“即建即搬即拆”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核销工作,确保各项考核指标的顺利完成。

三、紧盯任务,强化协作,不断提高地灾防治能力

今年防治工作要求高、任务紧,目前又处于机构改革实施阶段,各镇办、各部门要按照市、区关于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要求,理清工作思路,保持工作干劲,认真对照2019年地灾防治重点指标任务,周密安排好汛期防范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各节点任务,扎实推进各项指标任务进度。要以巩固提升地质灾害高标准“十有县”创建成果为基础,通过实施综合体系建设,着力完善防治体系,有效消除隐患,逐步改善地质环境,全面提升我区地灾防治能力。要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治办法》组织做好应急演练、宣传培训,发挥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组织技术支撑单位为排查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强化与区应急、水利、交通、住建等部门部门协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构建信息共享、反应灵敏、配合有力、运转高效的联动体系,及时会商研判防灾形势和灾情险情发展变化趋势,确保随时掌控隐患险情。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5


































抄送:市自然资源局。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6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