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关于撤销安康市汉滨区佳诚汽车维修中心等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决定的公告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9-0001 | 公开目录: | 环境保护领域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10月2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10-29 11:37 |
安康市汉滨区佳诚汽车维修中心等4家单位(个人):
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28日修改)第126项,洗车场和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的;有喷漆工艺的,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中,环境敏感区域均包括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 对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擅自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办理备案手续”。你单位(个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现认定你单位(个人)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无效。请你单位(个人)及时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依法审批。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
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5-3201757 传真:0915-3214796
通讯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附:单位(个人)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明细表
序号 |
备案号 |
备案日期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性质 |
联系人 |
1 |
201961090200003799 |
2019-10-22 |
汽车维修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 |
邹松松 |
新建 |
邹松松 |
2 |
201961090200003563 |
2019-09-20 |
汽车维修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黄沟社区七组 |
安康市汉滨区佳诚汽车维修中心 |
改建 |
李家武 |
3 |
201961090200003555 |
2019-09-19 |
汉江汽修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北路7号 |
安康市汉江进口汽车维修中心 |
新建 |
曹永成 |
4 |
201961090200003462 |
2019-09-04 |
安康市鑫丰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建设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晏台村富群街4组 |
安康市鑫丰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改建 |
陈峰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