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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湖水质达标方案

文件名称 瀛湖水质达标方案
索引号 hbqzfqzfb/2019-0001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领域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1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1-02 11:25

瀛湖位于安康市中心城区西南汉江上游16km处,是安康水电站大坝拦蓄汉江水形成的陕西省最大的河道型湖泊,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的重要水源地,承担着丹江口水库60%的供水量。根据《安康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度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推进瀛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瀛湖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Ⅱ类,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目标

入瀛湖污染负荷控制在水环境容量许可的范围内,湖泊水体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生生物类型多样,流域生态环境良好,植被全面恢复;湖泊流域水域和陆地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湖库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环境监管能力具备较高水平,并构建起良好的湖泊环境生态保护长效机制。

二、重点工作 

(一)湖泊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基线调查,及时查清瀛湖湖泊的生态风险、影响湖泊生态安全的因素以及湖泊的各类生态服务功能状况等;全面深入分析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或潜在风险,找出主要矛盾和症结问题,为科学决策湖泊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区瀛湖项目办负责)

(二)规范饮用水源地保护。对瀛湖周边镇村88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划分,设置标识标志牌,建设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网,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应急机制。(瀛湖镇、流水镇、洪山镇、双龙镇、大竹园镇人民政府负责)

(三)湖泊流域生态保育与修复。在环湖保护带、湖荡及湿地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对入湖小流域流水河、蒿坪河、沙沟河、王家河和东香河实施生态保育工程,逐步改善瀛湖湖区及周边区域的生物多样性衰退、水生植被退化、湿地萎缩等生态服务功能不同程度削弱的现象,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恢复瀛湖湖区水体及周边生态系统,增强水体生态系统抵抗力,实现湖泊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瀛湖镇、流水镇、洪山镇、双龙镇、大竹园镇人民政府、区林业局负责)

(四)湖岸带生态风险防范。修建流水河、东香河和蒿坪河河堤护岸约4000米,并进行植被恢复。(洪山镇、双龙镇、大竹园镇人民政府、区水利局负责)

(五)水生生物多样性生态修复。建立80亩水生生物多样性修复基地,对主要鱼种鲤、鲫、鲢、鳙、蒙古红鲌、鳜、鰺条、鳅、黄(鱼桑)、鲶、草鱼和乌鱼等鱼苗进行增殖放流。(安康市汉水兄弟水产有限责任公司)

(六)漂浮物打捞设施建设。目前湖面的漂浮物较多,严重影响湖区的生态环境,需建设2艘专业打捞船和8艘拖网运输船,对湖区的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负责)

(七)废弃矿洞闭毁与生态恢复。对瀛湖规划区内30座废弃无业主矿洞进行封堵,并进行生态修复。(瀛湖镇、流水镇、洪山镇、双龙镇、大竹园镇人民政府)

 (八)瀛湖周边镇村及景区污水治理。因地制宜的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或低动力生态处理系统,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的收集处理率及达标排放率,降低生活污染负荷。(见附件3)

 (九)瀛湖周边镇村及景区垃圾污染控制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集中填埋”的处理模式。在瀛湖周边五个镇分别建设标准化的垃圾卫生填埋场或垃圾中转站,就近处置收集的生活垃圾。(见附件4)

(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应遵循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的发展战略,采取种、养结合,发展生态农业,充分考虑农田土壤消纳能力和区域环境容量要求,确保畜禽养殖废弃物有效还田利用,防止二次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采用干清粪工艺,最大限度地减少废水的产生和排放,降低废水的污染负荷。(瀛湖镇、流水镇、洪山镇、双龙镇、大竹园镇人民政府)   

(十一)船舶污染防治对瀛湖148艘客船进行厕所改造,对229艘客船安装油水分离器,统一配备垃圾桶等,防止船只泄漏的燃料和排放物对水体造成污染。(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

(十二)码头污染控制。在瀛湖客运码头、流水镇货运码头分别建设垃圾粪污接收设施,有效收集各类污染物。在两个码头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将船舶产生的各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回用作为货船冲洗用水。(瀛湖镇、流水镇人民政府和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负责) 

(十三)湖区网箱养殖业结构调整。依法清理整顿瀛湖主景区、主航道、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养殖网箱,坚决取缔水上渔家乐、筏钓房和无证库汊拦网养殖。防止投饵式网箱养殖业造成水体的污染,影响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见附件5)

(十四)移民退田退房生态修复。对湖泊沿线山面环湖保护带范围内的3044户村民进行搬迁、耕地进行退耕还林,减少保护带内的人为干扰及各种不合理侵占,为保护带的生态修复奠定基础,减少周边污染物的入湖量。(瀛湖镇、流水镇、洪山镇、双龙镇、大竹园镇人民政府)

(十五)流域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设汉滨区环境监控和应急指挥平台、瀛湖两座水质自动监测站、9个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水质自动监测设备、环境监测监察移动执法车、船等设施,加强瀛湖水质监管力度,为瀛湖流域统一监控、预警、管理、信息发布等奠定基础,同时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区环保局、区瀛湖项目办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夯实主体责任。瀛湖周边各镇是瀛湖湖泊水质达标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质保护相结合,全面部署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解决水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区分段夯实瀛湖水质环境管理主体责任。

(二)加大部门联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环保监督、公众参与的瀛湖水质达标工作新机制。各有关镇、部门要依照每一项具体工作任务的分工,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主动加强与对应部门的衔接,密切配合,促进任务落实,形成治污合力,抓好贯彻落实。

(三)加强信息公开。区政府每月向社会公布瀛湖环境质量状况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包括瀛湖水质环境质量、达标方案实施情况、重点排污单位情况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等,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四)强化执法监管。强化对企事业单位涉水环保设施、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的运行维护进行检查,在问题突出的流域或行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挂牌督办、案件通报、移送司法的措施,切实解决各级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特别恶劣的环境问题。

(五)严格考核问责。按照《安康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安环函〔2017〕261 号)开展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相关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主要负责人,对于未完成瀛湖地表水年度控制目标的,暂停区域内新增排放水污染物项目的审批。

附件:1.汉滨区瀛湖水质目标表

      2. 规范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一览表      

3. 瀛湖周边镇村及景区污水治理项目一览表

4.瀛湖周边镇村及景区垃圾污染控制项目一览表

 5. 瀛湖网箱养殖清理拆除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