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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信息

索引号: hbqzfqzfb/2019-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9-10-25 09:24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信息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2019年9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

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处罚机关和日期

1

安汉市监处编字【2019】64号

当事人安康市汉滨区守柴炉烤鸭店

  经营混有异物食品一案

 

安康市汉滨区守柴炉烤鸭店

刘晓梅

当事人于 2019年9月5日向消费者提供就餐服务,食物混有异物.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对当事人经营混有异物食品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0元人民币罚款。

于2019年9月26日主动缴纳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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