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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qzfqzfb/2019-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19-03-02 08:56 发布文号: 汉政发〔2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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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印发《汉滨区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汉政发〔20196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印发《汉滨区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

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汉滨区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9年228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228日印发

汉滨区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使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省、市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相关政策,加强我区涉农项目资金统筹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集中财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区完成整区脱贫摘帽工作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

(二)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

(三)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号);

(四)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精准扶贫资金和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1668号);

(五)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

(六)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农〔20199号);

(七)《汉滨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汉滨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规划》;

(八)安康市财政局 安康市扶贫开发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安财农〔20199号)。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以增加农民收入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汉滨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汉滨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规划》为依据,创新完善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工作机制,整合项目资金,主要投向2019年计划退出贫困村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建立完善涉农整合资金“政府引导、规划先行、统筹安排、强化监管、运行安全、使用高效”的管理机制,强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二)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项目库。结合年度减贫目标任务,按照需要与可能相结合、必要和从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项目从项目库筛选的要求,据实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整区脱贫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需求,对新社区工厂、农产品加工等增加实施的项目和其他方面调整的项目,按程序纳入全区脱贫攻坚项目库,并纳入当年涉农整合方案安排资金予以实施,科学编制方案。二是通过建立“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实行“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以脱贫规划为引领,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积极大胆创新推行财政资金“拨改投”“投改股”,支持资产收益、农产品加工、社区工厂等扶贫项目,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集中财力加大对贫困村的投入,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实现全区按期脱贫摘帽目标。三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遵循“权责匹配、创新机制、精准使用、提高效益、加强监管”的原则,构建覆盖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编报、资金下达、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管理机制。按照扶贫资金全口径监管的要求,精细落实,做实做精项目的实施,严格执行行业标准、严把项目质量关,抢抓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健全项目档案资料和扶贫资金财务资料。

三、整合项目实施区域和布局

(一)整合项目实施区域

根据我区脱贫攻坚实际和脱贫攻坚战三年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我区2019年整合项目实施区域主要是200个当年脱贫村和45个深度贫困村以及整县脱贫摘帽其他区域需要实施的扶贫项目。

(二)主要产业布局

 围绕全区确定的畜牧、魔芋、蔬菜、茶叶、林果等5大主导产业和养蜂、蚕桑、辣椒、香菇、特色水产、烤烟、中药材、旅游、光伏发电、电商、异地置业、农产品加工业、社区工厂等特色产业,探索完善“党支部+X(合作社、园区、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帮扶干部)+贫困户”模式,采取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组织互动、园区牵动、能人大户联动、新型主体综合帮扶驱动的精准扶贫办法,按照“区级统筹、镇办实施、村级所有、企业使用、收益固定、贫困户受益”的要求,实行村集体资金所有权、企业资金使用权、群众(贫困户)分红收益权“三权分置”。实施“拨改投、投转股、股分红”,折股量化投入到新型经营主体、异地置业、光伏产业、资产租赁、股权投入等资产收益扶贫。实施“一村一品、一户一业”产业推进,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传统手工和农产品加工业等,促进扶贫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加快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帮助贫困户持续稳定增收。通过产业扶贫工作的实施,在全区做大做强一批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一批龙头企业,提升一批扶贫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批产业能人,打响一批名优品牌,实现产业脱贫全覆盖。

(三)基础设施布局

 一是道路畅通建设。加快村级公路建设,推进区镇村道路联网工程,水毁道路修复,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工程。二是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解决231个贫困村群众饮水困难问题,确保全区贫困群众都能喝上安全的饮用水,全区农村饮用自来水人口占农村总人口的比例不低于 90%,加大小型水利工程及节水改造项目投入。三是实施危房改造项目,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确保全区有安全住房的农户达到97%。四是实施村内道路、小型水利、人畜饮水等小型公益项目。

四、建设内容

(一)产业发展建设内容

1.金融扶贫项目:主要是对贫困户小额贷款贴息2189.7万元、政府增信贷款贴息350万元、互助资金贴息28.83万元和风险补偿金50万元。

2.产业培训主要是对农业主导产业及林业产业技术进行培训投入488万元。

3.电商扶贫产业:采取“三变”模式开发建设扶贫、农业等大数据平台应用软件建设等项目。

4.贫困户发展产业奖补项目:对全区生猪产业、航母型园区及区级园区、2019年计划脱贫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进行奖补。

5.种植类产业在坝河镇繁荣村、关家镇关家社区、洪山镇瓦仓村等52个村发展种植蔬菜、香菇、魔芋;在大河镇先锋社区、五里镇白马石村等7个村实施粮食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在张滩镇安沟村、双龙镇谢坪村等16个村发展林下种植和农业生态保护项目。

6.养殖类产业:在茨沟镇营盘垭村、叶坪镇桥亭村、瀛湖镇大明村等22个村发展养殖黄牛、肉羊、猪、鸡等产业。

7.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按照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异地置业、光伏产业、资产租赁等四种方式开展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由镇办政府引导,区级相关部门指导,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等形式确定确定经营主体实施。一是在59个贫困村实施异地置业扶贫,发展壮大村集体产业;二是在59个村实施光伏发电项目;三是恒口示范区在21个村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四是在双龙镇谢坪村实施资产收益扶贫示范项目。

8.农产品加工项目:在茨沟镇枸家坝村、大河镇兴红社区等52个村实施农产品加工项目,主要用于核桃、茶叶、蔬菜等农产品加工厂房建设和设备购置。

9.社区工厂项目:在坝河镇康新安置点、茨沟镇景家安置点等75个新社区建立新社区工厂,主要用于发展社区工厂标准化厂房建设。

10、国有贫困林场扶持项目:建设森林资源管护站及森林防火道路。

11.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项目:统筹乡村振兴发展,在大竹园片区、中原大河片区、茨沟片区、谭坝片区,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推进乡村振兴试点。

12.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是在关庙镇唐淌村、吉河镇三河村等85个村修建产业路208.2公里;二是在双龙镇香河村、何家寨村、晏坝镇胡家沟村等52个村修建农田水利工程;三是产业节水改造项目5处;四是产业园区防护工程项目9处;五是产业灌溉设施工程8处。

(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内容

1.交通项目:通组路项目174377.6公里;新改建农村公路5个项目29.6公里;修建桥梁5座,全长196.94延米;水毁修复工程108个项目37150333.86立方米;完善安保工程124公里。

2.水利项目:新建安全饮水工程181处。

3.农村危房改造项目:重点对25个村8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

4.小型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是关家镇洛河村、流水镇学坊垭村等50个村小实施小型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5.以工代赈:主要是对恒口镇双青村、恒口镇龙泉村等8个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

6.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3个。

五、资金投入概算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总投入106480.9万元(中央资金63515.8万元,省级资金23689.1万元,市级资金4315万元,区级资金14961万元),其中:产业发展投入64388.99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41691.91万元,项目管理费400万元。

六、资金统筹整合规模及渠道

(一)产业发展资金整合

产业发展投入64388.99万元(中央资金36177.34万元、省级资金18426.11万元、市级资金3689万元、区级资金6096.54万元),其中:金融扶贫资金2618.53万元,产业培训488万元,电商扶贫500万元,贫困户发展产业奖补4390万元,种植业3734.51万元,养殖业714万元,资产收益扶贫14357万元,农产品加工9010万元,社区工厂14791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持项目135万元,脱贫攻坚成果巩固项目3500万元,产业基础设施10150.95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整合

基础设施建设投入41691.91万元(中央资金27078.46万元、省级资金5122.99万元、市级资金626万元、区级资金8864.46万元), 其中:交通21942.08万元,水利18057.83万元,危房改造资金240万元,小型基础设施项目493万元,以工代赈项目13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829万元。

(三)其他投入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400万元。

七、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一)产业发展类补助标准

自主发展产业扶贫到户项目的补助标准为:每户补助2000元;生猪产业奖补类项目补助标准为:在阳晨公司购买仔猪的贫困户每头猪补助100元;航母型及区级园区奖补标准为:航母型园区每个补助100万元,区级园区每个补助30万元;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补助标准:以20175月数据清洗后贫困户数为基数,一般贫困村按每户贫困户1万元,深度贫困村按每户贫困户2万元为标准,补助到村,由镇办政府引导,区级相关部门指导,村委会通过“一事一议”等形式确定经营实施主体,经营实施主体按投入资金的6%提取股金红利用于贫困户分红。为保障贫困户的分红收益,所有收益分红的资金直接归入村集体账户。每年底,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研究,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张榜公示后,将分红到户资金直接打卡到户。

(二)基础设施类补助标准

交通:3.5米宽道路45万元/公里,4.5米宽道路60万元/公里;供水:人饮工程600/人;农田水利:渠道8万元/公里;堰塘15万元/处;水窖2万元/处;堰闸20万元/座;机井12万元/处;抽水站25万元/处;危房改造:每户按3万元补助。

八、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1月—2月下旬)

1.明确攻坚任务。区脱贫攻坚指挥部与各镇办部门签订脱贫攻坚责任状,各镇办、帮扶单位层层明确任务,按照“六个精准”和“八个一批”的要求,逐村逐户找准致贫原因,落实帮扶干部,制定脱贫计划,明确脱贫措施。  

2.积极做好准备。各镇办和“八办两组”牵头部门要按照贫困村的项目需求,实地核查,由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下达涉农资金项目计划,各行业部门下达投资计划,加快启动实施。

3.及时动员部署。对2019年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周密部署,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2月下旬—10月下旬)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安康市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报账进度。项目立项、审批、施工及竣工等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不得无故拖延,完成情况与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考评挂钩。“八办两组”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制定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切实提高项目实施进度。

(三)收集资料完善报账阶段(201911月上旬—12月底)

项目实施结束后,产业补助类资金原则上不实行报账,基础设施类项目按照政策规定及时收集整理资料完善报账手续。

九、保障措施

    (一)机构保障。为确保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取得实效,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分管脱贫攻坚工作副区长任副组长,区农业、林业、水利、发改、财政、扶贫、国土、交通、环保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区统筹整合领导小组负责加强对统筹整合工作的领导,统筹解决整合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财政、扶贫、发改等部门抽人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整合项目归集、项目计划下达、资金拨付、项目管理等日常工作。

(二)制度保障。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各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团结协作,形成既各负其责又协同作战的协调机制。区扶贫局做好脱贫攻坚项目的规划工作,区发改局负责项目申报指导、计划下达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的归集、拨付、监管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负责编制各自领域的项目建设规划,按照整合方案确定的项目做好申报备案工作,负责各自领域项目建设实施、监督、验收工作。严格按照《汉滨区关于开展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意见》《汉滨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理顺程序,明确责任,规范流程,认真落实。

(三)监督保障。一是建立健全整合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二是突出监督重点。重点监督检查各部门执行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情况、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三是严肃工作纪律。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中,对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擅自申报项目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考核保障。建立项目整合责任考核制度,把项目整合纳入脱贫攻坚专项考核和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各部门和镇办要认真履职尽责,对落实进度缓慢或措施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问责追责。

十、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2019年完成全区所有贫困村脱贫“销号”、所有贫困人口脱贫“越线”。

(二)产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脱贫村至少有一个带动辐射较强的经营主体,至少有一个形成规模的特色产业,每个贫困村有一个扶贫互助协会。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超过全区平均增长水平,贫困发生率下降到3%以下。

(三)基础设施绩效目标。脱贫村通硬化3.5米宽以上村级道路,长期居住百人以上的组实现通组水泥路;生产生活用水得到解决,90%农户吃上安全卫生饮水;消除危居、危房、无房户,砖混结构民居达到60%以上,安全住房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