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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9年度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及棚户区改造建设土地房屋征收任务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9年度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及棚户区改造建设土地房屋征收任务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19-0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9〕44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4月1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4-17 14:45



汉政办发〔201944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分解落实2019年度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及棚户区改造建设土地房屋征收任务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按照市政府要求,为加快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和重点项目建设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将2019年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及棚户区改造建设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任务予以分解,各相关镇办及责任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对照目标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精心组织,迅速行动,认真研究制定房屋征收推进工作方案,细化目标,量化任务,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区征收办要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及棚户区改造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总牵头、总协调、总督办,各相关镇办是重点项目及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的实施主体,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的工作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做好统筹协调,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工作,密切协作配合,认真负责协调解决相关具体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程序,规范征收。一是要严格工作管理。各相关镇办要按照《汉滨区房屋征收安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由区征收办统一按程序委托项目所在地镇办负责组织实施,各镇办不得私自实施房屋征收项目。同时要严格按照市住建局、市城投公司等相关部门确定的征收范围开展房屋征收工作,不得私自扩大范围。二是要规范征收程序。各相关镇办严格按《汉滨区房屋征收安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按程序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同时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征收项目基本信息进行公开,确保被征收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要规范协议签订。各相关镇办要严格按照区征收办制定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格式文本,全面规范协议签订工作,对已签订的房屋征收协议,要安排专人认真进行核实汇总,严格按各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补偿标准完善协议内容及附件,并定期报送区征收办审核。四是规范资金拨付。各相关镇办在申请拨付资金前,要按时将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报区征收办进行审查备案,区征收办收到协议后,按照项目签订协议的工作进度拨付补偿安置资金。同时,各相关镇办要落实项目法人负责制,对征收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区政府将把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及棚户区改造建设房屋征收任务纳入对相关镇办和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镇办要建立工作台账,每月按时报送工作进度,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区征收办要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委,加大工作督查检查力度,完善日常督查、每月通报、季度点评、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影响项目整体进度的责任单位,将在全区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2019年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及棚户区改造建设土地

房屋征收任务分解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15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415日印发


附件

2019年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及棚户区改造建设土地房屋征收任务一览表

实施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工作任务

工作完成计划

镇办责任

领导

(包抓领导)

部门责

任领导

(包抓领导)

区级包抓

领导

市直部门

联系领导

市直部门

联系责任人

征收土地

()

征收

房屋

(栋套)

= sum(E4:E23) \* MERGEFORMAT 432

= sum(F4:F23) \* MERGEFORMAT 1174

区征

收办

1

兴安片区一期

续建

150

7月底前完成征收房屋50套,10月底前累计完成征收房屋100套,12月底前全面完成征收房屋工作任务。

史洪安

陶富平

李建飞

何向发

陈少林13992582619

2

东坝片区三期

新建

88

7月底前做好房屋征收前期各项准备工作,12月底前完成房屋征收任务。

卢大根

吴鹏程

史洪安

陶富平

 

何向发

 
13909150607

3

西坝片区

续建

11

8月底前完成征收房屋11栋工作任务。

卢大根

吴鹏程

史洪安

陶富平

李建飞

何向发

 
13909150607

4

高井片区

续建

74

8月底前完成征收房屋44栋,12月底前全面完成征收房屋工作任务。

卢大根

吴鹏程

史洪安

陶富平

 

张兆明

 
13909150607

5

高井片区二期

续建

82

15

7月底前完成15栋房屋征收和82亩土地统征任务。

卢大根

吴鹏程

史洪安

陶富平

 

张兆明

 
13909150607

6

金川社区

续建

10

7月底前完成征收房屋10套任务。

卢大根

吴鹏程

史洪安

陶富平

 

柯玉富

 
13909150607

7

瀛湖路片区(含安置社区)

续建

40

29

7月底前完成40亩土地统征任务;10月底前完成征收房屋29栋工作任务

卢大根

吴鹏程

史洪安

陶富平

 

张兆明

 
13909150607

8

东坝片区二期

新建

105

9月底前全面完成房屋征收任务。

卢大根

吴鹏程

史洪安

陶富平

 

何向发

   13309155559

9

东坝安置社区

续建

12月底前完成4栋楼主体建设。

卢大根

吴鹏程

史洪安

陶富平

 

何向发

江龙伟
13319156656

10

东坝西安置社区

新建

10月底前完成建设项目征地等前期工作, 12月底开工建设。

卢大根

吴鹏程

史洪安

陶富平

 

何向发

 
13909150607

11

西关片区

续建

25

10月底前完成征收房屋25栋工作任务。

卢大根

吴鹏程

史洪安

陶富平

 

柯玉富

 
13909150607

实施单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工作任务

工作完成计划

镇办责任

领导

(包抓领导)

部门责

任领导

(包抓领导)

区级包抓

领导

市直部门

联系领导

市直部门

联系责任人

征收土地

()

征收

房屋

(栋套)

= sum(E4:E23) \* MERGEFORMAT 432

= sum(F4:F23) \* MERGEFORMAT 1174

12

西坝片区

续建

21

6月底前完成金川街以南房屋征收21栋工作任务。

 

 

史洪安

陶富平

李建飞

何向发

 
13909150607

13

西关片区

续建

80

8月底前完成征收房屋50栋,12月底前全面完成征收房屋工作任务。

 

 

史洪安

陶富平

 

张晓强

 
13909150607

14

东坝片区二期

新建

22

12月底前全面完成房屋征收任务。

马义平汪金文

史洪安

陶富平

 

何向发

   13309155559

江北办

15

中渡棚改项目

续建

40

54

7月底前全面完成土地征收工作任务和54栋房屋征收任务;12月底前启动安置房建设工作

王隆银

黄朝元

史洪安

 

 

   

16

北环二期(羊皮沟垃圾处理场)

续建

30

155

7月底前全面完成土地征收工作任务;7月底前完成征收房屋60栋,9月底前累计完成征收房屋120栋,12月底前全面完成征收房屋工作任务。

陈纯海黄朝元

史洪安

 

 

17

黄沟片区

续建

60

54

7月底前全面完成土地统征工作任务;8月底前完成征收房屋30栋,12月底前全面完成征收房屋工作任务

徐信波邓向军

史洪安

 

 

柯玉富

   13309155559

18

长春片区(长春一、二期和董家沟棚改项目)

新建

70

200

7月底前全面完成土地统征工作任务;8月底前完成征收房屋120栋,12月底前全面完成征收房屋工作任务。

徐信波

杨孝新

史洪安

 

 

何向发

曾福全
13669155258

19

北环二期(羊皮沟垃圾处理厂)

16

8月底前完成征收房屋16栋工作任务。

马小刚徐 

史洪安

 

 

 

 

20

瀛湖路片区
(
含安置社区)

续建

70

27

7月底前全面完成土地统征工作任务;10月底前完成征收27工作任务。

杨孝国

元国真

史洪安

陶富平

 

张兆明

 
1390915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