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家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9-0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9〕29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3月15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3-15 14:37 |
汉政办发〔2019〕29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国家健康促进区建设
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汉滨2030行动纲要》《汉滨区建设国家健康促进区和健康细胞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加快国家健康促进区建设推进力度,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
(一)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于本省平均水平20%。成人吸烟率低于本省平均水平20%。居民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全市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二)经过建设,全区30%的社区(行政村)符合健康社区(健康村)标准,评选出20%健康家庭。城乡社区居民对健康促进区知晓率达到70%。经过建设,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50%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三)建设无烟环境。全区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全面无烟是健康促进机关、医院、学校和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
(四)全区范围内环境整洁卫生。生活污水和粪便实施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提供锻炼场地和设施,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建设健康、安全、愉快的自然环境和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二、加强组织建设及基础工作
(一)各镇办、各部门、各健康细胞建设单位要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健康促进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召开全员大会,下发倡议书,组织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
(二)将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季度研究本单位主要健康问题并提出具体应对措施。
(三)区建设健康促进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贯彻“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出本部门与健康相关的政策,并将落实情况上报汉滨区建设国家健康促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健局)。确保2019年4月内完成本部门的健康促进机关建设。
(四)制定促进员工健康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措施。主要包括改善单位环境卫生、落实公共场所无烟、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促进员工采取健康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
(五)专人负责健康促进工作,3月底前接受一次专业培训。
(六)各部门健康促进活动开展情况有完整的材料支撑并分类规范建档。包括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照片、影像资料、讲座课件、宣传品发放记录、各类统计数据等。
三、重点工作分工及完成时限
(一)各镇办:负责本辖区健康促进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健康村(社区)和健康家庭创建工作,倡导各村、社区成立健身组织或团队,在镇政府驻地、大型社区建设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环境场所。
完成时限:2月底前明确30%的行政村、社区、20%的家庭创建名单;3月份开展培训、督导、指导、评估、验收等工作;4月底前30%的行政村、社区达到健康村、社区标准,20%的家庭达到健康促进家庭并命名;5月底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别创建6个健康促进示范村、健康促进示范社区和10户健康促进家庭。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健康促进区创建及健康教育知识等内容的宣传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在市区主要街道、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或宣传幕墙,每季度更换一次宣传内容;协调市广播电视台开辟健康教育专题节目或栏目,每月播放健康促进公益广告和健康知识不少于100次;联合多部门举办一次健康教育知识竞赛;跟踪报道全民健康促进工作,为健康促进区建设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建设健康家庭的宣传、发动和评选工作。
(三)区卫健局:组织、指导、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完成本部门健康促进机关和全区60%的健康促进医院建设。组建健康巡讲专家团,深入机关、学校、企业、乡村开展健康巡讲活动。
完成时限:本部门健康促进机关和全区40%的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和5个健康促进示范医院建设工作4月底之前完成,其余20%的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工作9月底之前完成,健康巡讲活动贯穿全年。
(四)区教体局:组织、指导、督促辖区学校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完成本部门健康促进机关和全区50%的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落实体育和健康教育课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成立兴趣小组,开设艺术课程。
完成时限:2月底前明确50%中小学校创建名单;3月份开展培训、督导、指导、评估、验收等工作;4月底前本部门达到健康促进机关和50%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并命名;5月底前分别完成3所健康促进示范学校建设标准。
(五)区住建局:开展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在建筑围挡设立宣传幕墙。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指导、督促健康促进村工作,完成本部门健康促进机关和全区30%的健康促进村建设任务。
完成时限:4月底之前完成。其他工作贯穿全年。
(六)区城管分局: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及运营管理工作,推进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建成三类以上公厕比例≥80%,
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90%。在沿街门店、公园、广场等场所运用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环境卫生工作宣传。
(七)区农业农村局:组织、指导、督促健康促进村工作,完成本部门健康促进机关和全区30%的健康促进村建设任务。组织对农村居民生活、生产环境保护与改造的宣传推广,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在农业技术培训、农民科技教育中开展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不少于两次。
完成时限:2月底前明确各镇、办事处30%健康促进村创建名单;3月份开展培训、督导、指导、评估、验收等工作;4月底前本部门达到健康促进机关和30%行政村达到健康促进村标准并命名;5月底前分别完成5所区级健康促进示范村建设。
(八)区民政局:组织、指导、督促健康促进社区工作,完成本部门健康促进机关和全区30%的健康促进社区建设任务。将健康促进行动纳入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考核评比内容。对弱势群体和困难家庭制定和实施健康帮扶措施。
完成时限:2月底前明确各办事处30%健康促进社区创建名单;3月份开展培训、督导、指导、评估、验收等工作;4月底前本部门达到健康促进机关和30%社区达到健康促进村标准并命名;5月底前分别完成5所区级健康促进示范社区建设。
(九)区经贸局:组织、指导、督促健康促进企业工作,完成本部门健康促进机关和全区 20%的健康促进企业建设任务。组织企业开展4次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有固定宣传阵地。
完成时限:2月底前明确20%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名单;3月份开展培训、督导、指导、评估、验收等工作;4月底前本部门达到健康促进机关和20%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并命名;5月底前完成2所区级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建设,其他工作贯穿全年。
(十)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和管理。至少开展3次食品和药品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创建健康餐厅、健康食堂各10个。
完成时限:健康餐厅、健康食堂创建工作4月底之前完成,其他活动贯穿全年。
(十一)区总工会:组织一次全区职工参加的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多部门、多行业单位参加的文化健身体育活动。推广落实职工工间操制度,依法维护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有关规定的落实。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帮扶活动。
(十二)区妇联:组织、指导、督促健康促进家庭工作,负责各镇、办事处 20%的健康促进家庭建设资料收集,对各镇、办事处创建工作进行复核,完成健康促进示范家庭100户并考核、验收和命名。组织全市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加健康促进行动。开展两次以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完成时限:3月底前完成20%的健康促进家庭建设资料收集,健康促进示范家庭100户4月底前达到健康家庭标准并命名。5月底前完成10户健康家庭示范建设。其他工作贯穿全年。
(十三)区创建办:组织、指导、督促健康机关工作,牵头开展多部门联合举行的健康促进相关主题宣传活动,统筹安排全区健康教育巡讲工作。积极开展和推进全区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建立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工作机制和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督促落实健康促进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社区(村)、健康家庭的创建,组织牵头多部门的联合督导及评审考核工作。完成全区 50%的健康促进机关建设。
完成时限:2月底前明确50%的机关事业单位创建名单;3月份开展培训、督导、指导、评估、验收等工作;4月底前50%机关事业单位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并命名;5月底前分别完成5所健康促进机关建设。
(十四)区爱卫办:指导区住建局、农业局、民政局开展健康村庄、健康社区建设及各健康细胞单位评审考核工作。开展健康促进相关主题宣传活动,开展禁烟督导检查和无烟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农村卫生清洁工程,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0%。
完成时限:4月底完成各健康细胞单位创建评审考核工作。其他工作贯穿全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将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上来,将国家健康促进区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直接抓,做到领导落实、力量落实、责任落实,确保国家健康促进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快建设进度。各镇办、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任务,建立台帐,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区国家健康促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促进部门和单位的交流沟通。区健康专家委员会和区卫健局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加强业务指导和督导。区卫健局要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建设,增加人员配置,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能力。
(三)强化督导考核。每月25日前,由区国家健康促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各部门、各镇办、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区政府。区政府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安排专项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全区工作进度的将严肃问责追责。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