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心城市空气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9-0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9〕12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1月26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1-26 14:27 |
汉政办发〔2019〕12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中心城市空气环境集中整治
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进入2019年以来,中心城市空气质量大幅下降、大气污染极为严重,除受大气环流客观因素影响外,与渣土车不规范运营、不达标排放摩托车众多、乱焚乱烧等行为有很大关系。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批示指示精神和1月22日、23日、24日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研判会、通报会议要求,现就开展中心城市空气环境集中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9年1月24日至2月20日,在中心城市主要区域开展大气污染相关整治。
二、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不规范运营渣土车、不达标排放摩托车整治。由区交警大队负责,区城管局配合,成立渣土车、不达标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队伍,重点在安康大道与黄沟路丁字路口、三桥南育才路与瀛湖路十字路口、解放路与巴山中路丁字路口、巴山东路与环城干道十字路口(张滩)、四桥北丁字路口、一桥北头转盘、南环东路与泸康大道丁字路口等路段设立检查点,同时兼顾城区其他重要交通路段及问题隐患路段,严禁超限超载、带泥上路、“跑冒滴漏”、摩托车不达标排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对违反渣土车辆管理规定的依法依规高限处罚。
(二)中心城市乱焚乱烧等问题整治。由区城管局负责,加强中心城市各垃圾收集站点管理,完善垃圾收集设施,实行日产日清,坚决整治垃圾乱倒和焚烧行为;由中心城区四办三镇负责,组织辖区单位、社区开展周五义务大清扫活动,对重点区域的死角进行清理整治,坚决整治垃圾乱倒和焚烧行为;组织人员在辖区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制止烧柴取暧及其他露天焚烧行为,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认真落实《安康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辖区内各级网格长、网格员和红袖章队伍作用,全面遏制城区露天烧木柴取暖污染大气行为。
(三)扬尘管控整治。
1.城市道路扬尘控制。由区城管局负责,按照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标准要求,对中心城市主次干道实行全天候保洁,两车道以上道路每日机械化清扫2次,每天洒水不少于5次,每周冲洗不少于2次;喷雾防霾车要全天候巡回作业,严格做到机扫、推扫、洒水常态化,杜绝二次扬尘。
2.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由区住建局负责,将中心城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纳入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考核内容,督促各工地严格落实《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全面落实扬尘防治“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督促所有建筑工地视频监控设施安装到位,并与市环保局监控平台联网;对落实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的建筑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对企业予以处罚,同时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曝光,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对涉及市级管理的建筑工地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落实整改并报市级相关部门和区环保局执法处理。
3.拆迁工地扬尘治理。由区征收办牵头,各相关镇办负责,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要求棚改工程和项目拆迁等施工企业带头执行《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严格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要求,拆迁过程中必须实行专业化湿法作业,及时清理清运建筑渣土至建筑垃圾处理场,严禁随意倾倒,造成二次污染。
4.国省道公路扬尘防治。由区公路局负责,对辖区内国省道,特别是城市规划区内国省道,全面加大清扫保洁、洒水抑尘。各镇办对国省道两侧及县乡公路零散堆放的沙土、水泥、石灰等粉尘性物料进行清理、覆盖,加强物料堆场周边区域清洗保洁,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四)餐饮行业油烟污染整治。
由区餐饮油烟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大力开展中心城市餐饮行业室内油烟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放油烟而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经营者,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督促中心城市露天烧烤摊点进店规范经营,禁止露天烧烤,严禁使用木炭、无烟煤烧烤。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烟花爆竹禁限放整治。
由区公安分局负责,区安监局配合,大力开展《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中心城区禁放、限放区域划定宣传工作,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切实抓好春节期间执法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条例》予以处罚。
(六)禁燃区高污染燃料整治。
1.由区环保局负责,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督促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的单位更换清洁能源,坚决取缔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设备,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严禁禁燃区内使用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目录》中禁止燃用的燃料。
2.由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洁净煤煤质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清洁煤行为,对煤质不达标的经营单位或个体户坚决予以取缔。
三、督查检查
为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成效,成立四个督查组,对中心城市空气环境涉及不规范运营渣土车、不达标排放摩托车、乱焚乱烧等集中整治和市容环境百日整治进行督查和明察暗访,督查时间以当日9:00—16:00;20:00—23:00为重点时段。具体督查分组为:
(一)第一组
组 长:罗先锋
成 员:区环保局、区环保督察办、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相关领导及执法人员。
督查时间:2019年1月28日至2月1日
联 系 人:熊胜利(13991539968)
(二)第二组
组 长:郑 涛
成 员:区环保局、区环保督察办、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相关领导及执法人员。
督查时间:2019年2月2日至2月13日
联 系 人:李 闯(13891561181)
(三)第三组
组 长:马立刚
成 员:区环保局、区环保督察办、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相关领导及执法人员。
督查时间:2019年2月14日至2月20日
联 系 人:王 谦(18292529992)
以上三个督查组重点督查中心城市空气环境涉及不规范运营渣土车、不达标排放摩托车、乱焚乱烧等整治。
(四)第四组
组 长:张秀波
成 员:区创建办工作人员。
督查时间:2019年1月24日至2月20日
联 系 人: 曹鹏(18209152555)
第四组重点督查各责任单位落实市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安康市市容环境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安创指字﹝2018﹞4号)整治任务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整治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人财物的保障力度,对重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上手安排、亲自研究解决、亲自督办落实。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严格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治污减霾成果,确保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整治责任单位要按照整治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前期整治工作未落实到位的,迅速查漏补缺,规范行业管理,要对市检查组1月22日至23日检查中心城市不规范运营渣土车、不达标排放摩托车、乱焚乱烧通报问题、安康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督查检查问题移交清单(见附件1)中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部门执法的原则,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移交问题在整改时限内整治到位,整改结果于1月28日前报区环保督察办,同时,每周五16:00前将本单位整治情况报区环保督察办(联系人:陈立 电话:15399367891)。各督查组要对照督查任务,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定期或不定期逐区域、逐路段进行巡回督查、反复督办,对发现的简单问题要及时解决、果断处理,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要做好督查记录并拍照取证,认真填写《督查发现问题登记表》(见附件2)。各督察组联络员要将每日督查情况由督查组组长签字后,交由区环保督察办在全区通报。2019年2月25日前,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将集中整治情况,各督查组将集中督查情况报区环保督察办(联系人:陈立 电话:15399367891)。
(三)加大执法整治。各整治责任部门要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工作原则,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敢于动真碰硬,坚持最严格的标准,落实最严格的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监管,采取停业整顿、行政处罚、移交司法等措施,从严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和典型案件,做到有方案、有队伍、有行动、有效果。对于市民环保陋习问题,各镇办要结合实际,采取行政措施予以综合整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查问责。本次督查突出执法监管责任倒查,主要查看专项整治行动是否存在虚假整治、敷衍整治、表面整治等问题。各督查组对现场发现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等问题,要做好督查记录,建立督查台账,对问题一般及较轻的移交牵头整治单位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委监委。
附件:1.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问题移交清单
2.督查发现问题登记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印发
附件1
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问题移交清单
序号 |
检查单位 |
存在问题 |
检查地点 |
责任镇办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一个烤红薯摊点 |
使用蜂窝煤炉子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5日 |
2 |
一个煮包谷摊点 |
使用燃煤炉子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5日 |
3 |
高山洋芋烧烤摊点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4 |
广东铁板烧摊点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8年1月28日 |
5 |
福建鱿鱼铁板烧 摊点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6 |
清蒸正宗烤面筋,摊点 |
未进行油烟处理和 使用燃煤炉子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7 |
山东杂粮煎饼摊点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8 |
武汉户部巷摊点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9 |
烤面筋摊点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10 |
土渣儿烤饼摊点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11 |
麻辣小炒摊点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12 |
秘制绝味烤鸭肠摊点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13 |
广东炒粉摊点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14 |
馄饨摊位 |
未进行油烟处理和 使用2个燃煤炉子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15 |
韭菜盒子摊点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16 |
土渣儿烤饼摊点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17 |
韩国铁板炒粉摊点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18 |
特色小吃摊点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5日 |
19 |
缙云烧饼摊点 |
使用燃煤炉子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20 |
时光自助餐厅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29日 |
21 |
美味小厨餐馆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30日 |
22 |
沙县小吃餐馆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23 |
巫山烤鱼餐馆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29日 |
24 |
君再来火锅餐馆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30日 |
25 |
百味饺子馆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26 |
汉阴美食坊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29日 |
27 |
李饺子扯面馆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30日 |
28 |
兰州拉面馆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29 |
川厨美食馆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29日 |
30 |
关中裤带面馆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30日 |
31 |
流水人家餐馆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32 |
桂阿婆餐馆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29日 |
33 |
杨老四面馆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30日 |
34 |
老潼关肉夹馍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35 |
马家麻辣烫摊点 |
使用2个燃煤炉子 |
金州路双堤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9日 |
36 |
川渝上席老人火锅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兴安公园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30日 |
37 |
冰煮羊火锅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兴安公园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38 |
一个烤红薯摊点 |
使用燃煤炉子 |
解放路西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5日 |
39 |
小商炒面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解放路西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40 |
陈稳炒面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解放路西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41 |
余坊人家餐馆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解放路西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42 |
紫阳老人灶头餐馆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解放路西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43 |
铁板烧摊位 |
无油烟净化设施 |
解放路体育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44 |
威海烧烤摊位 |
无油烟净化设施 |
解放路体育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45 |
烧烤摊位五处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解放路体育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46 |
火热烧烤摊位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解放路体育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47 |
方汇烤筋摊点 |
未进行油烟处理 |
解放路体育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48 |
新城北门城门洞里五家餐馆 |
使用燃煤炉子 |
新城北门洞附近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25日 |
49 |
金州路骆家巷 |
露天烧烤两家烧木柴烤火一处 |
金州路骆家巷 |
新城办 |
区城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50 |
过桥米线餐馆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金州路骆家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51 |
安康家常菜餐馆 |
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金州路骆家巷 |
新城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2019年1月28日 |
52 |
彭厨饭店 |
油烟排放不达标 |
解放路 |
新城办 |
区环保局 |
2019年1月28日 |
53 |
西坝片区拆迁工地 |
扬尘治理六个100%落实不到位 |
西关至国税局段 |
新城办、 老城办 |
区征收办 |
2019年1月25日 |
54 |
兴安公园停车场 |
车辆出入扬尘较大 |
兴安中路 |
新城办 |
区住建局 |
2019年1月25日 |
55 |
原安运司停车场 |
车辆出入扬尘较大 |
巴山中路 |
新城办 |
区环保局 |
2019年1月25日 |
56 |
不规范运营渣土车 |
陕EA5083冒顶装载;陕AW6516冒顶装载,覆盖不严;渝BX5270属查封车辆,冒顶装载,覆盖不严;陕G16033车尾未按规定悬挂车牌,违规加装栏板,违规加装边灯;陕AU7377、陕AW2269未按规定悬挂车牌,违规加装栏板;陕ED1896违规加装栏板;陕AT2377、陕AW2628、陕AT6199、陕AT7007等4辆车超载、车辆上路未进行冲洗。 |
三桥北育才路与瀛湖路十字路口、南环快速干道东段等8个路口 |
|
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 |
立行立改 |
57 |
乱焚乱烧 |
发现烧炭火盆1个 |
解放路夜市 |
新城办 |
|
立行立改 |
58 |
乱焚乱烧 |
发现烧炭火盆8个 |
鼓楼街东关夜市 |
新城办 |
|
立行立改 |
附件2
督查发现问题登记表
检查点位: 2019年 月 日
序号 |
问题类型 |
具体问题情况 |
现场处理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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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成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