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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证便民信息

索引号: hbqzfqzfb/2019-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9-06-05 15:35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减证便民信息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安康龙舟节及高考、中考期间酒店宾馆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相关经营单位:

为确保2019年安康龙舟节及高考、考期间酒店宾馆市场价格秩序稳定,营造诚信、透明的价格环境,督促经营者加强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收费原则,履行价格承诺,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广大游客、考生及家长合法权益,安康城区各酒店宾馆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自律,依法经营。酒店宾馆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陕西省价格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自律,依法经营。

二、明码标价,规范经营。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趁安康龙舟节及高考、中考考试期间在经营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散布涨价谣言,或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履行价格承诺,诚信经营。酒店宾馆经营者不得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定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不得在事后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加强价格自律,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进行市场巡查和重点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陕西省价格条例》从重处罚,并纳入价格失信者名单,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热忱欢迎广大群众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对于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915-12315。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