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务必发挥好扫黑办牵头抓总的重要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省、市有关要求,汉滨区迅速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置了综合协调、线索管理、宣传报道、综合治理、督导检查五个工作组,制定了规范的工作流程,充分发挥扫黑办参谋助手、综合协调、调研指导、督导检查、考核奖罚的职能作用,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力量,总体调度汉滨区各镇办、各成员单位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落实。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了《汉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汉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从目标任务、打击重点、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深挖彻查等方面做出了周密安排。研究出台了《汉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管理制度》、《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汉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同会商办案工作机制》《汉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规范工作运行。
汉滨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材料报送、信息汇总、简报编写、调研指导、督导检查、总结汇报等日常工作先后组织召开推进会、协调会、调度会等各类会议100余次,下沉各镇办、各成员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检查4轮,并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协调联系扫黑除恶四个工作专班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解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及时向上级扫黑办报送汉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汉滨区扫黑办在接受中、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督导期间,积极配合上级督导,圆满完成督导期间的工作任务,取得令人鼓舞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尤其是中央扫黑除恶第12组督导以来,汉滨区扫黑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汉滨区委、区政府、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先后制定下发了《 关于坚决贯彻中央督导组“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要求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关于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第四次下沉组督导安康市汉滨区自查问题整改方案》、《中央督导第一次对接会交办问题的整改方案》、《中央督导第二次对接会交办问题的整改方案》、《中央督导第三次对接会交办问题的整改方案》等,积极推动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三个狠下功夫,三个突破”“五个始终坚持”等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整改问题清单、巩固阶段工作成果,坚持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推动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认真整改、对账销单,对难啃的“硬骨头”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做好督导“后半篇文章”,不断推动汉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