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进一步推进公、检、法、司各机关协同顺畅,8月19日下午,汉滨检察院牵头组织召开公、检、法、司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席推进会。汉滨区检察院、汉滨区法院、汉滨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恒口公安分局、汉滨区司法局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汉滨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赵万江主持。
会议组织学习了“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汉滨区检察院就公检法司如何衔接配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了建议,其他各单位分管领导、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结合各自业务工作情况,就本部门落实该项制度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沟通和协商。汉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提出高度重视、迅速推开、不断完善、严明纪律等工作要求。
会议达成四项共识:一、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央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公检法司都要从政治高度来积极推行贯彻落实,切实把制度贯彻到具体办案环节中,通过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达到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减少社会对抗,修复社会关系,提升社会管理法治化能力水平。二、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坚持宽严相济,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证据裁判等原则,严格把握适用条件,对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特别慎重,把握好落实制度的法律底线。三、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准确选择适用从宽、从简、从快的处理程序,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四、在推行的过程中,边实施边磨合,遇到问题,公检法司各单位加强沟通,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