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汉滨区人民政府> 要闻动态> 今日要闻> 正文内容

汉滨区召开中元节期间禁燃禁放工作专题会议

时间:2019-08-15 16:11  作者:唐纪创源自:汉滨网

8月13日,汉滨区政府在区创建办召开中元节期间禁燃禁放工作专题会议,相关镇办、区直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区政府副区长王诚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元宵节、清明节期间,区政府精心组织,狠抓中心城区禁燃禁放工作,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发生显著变化,取得明显成效。中元节将至,各种祭祀活动增多,焚烧冥币纸钱、燃放爆竹进入高发期,要全力严禁燃放和焚烧行为,持续开展“改陋习、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倡导文明祭祀。

会议强调,从即日起至8月16日,在西起襄渝线与月河交汇处向南至马坡岭水源站,南起马坡岭水源站、香溪洞头天门至十天高速安康东出入口,东起207省道与黄洋河大桥交汇处向北至安康东铁路货运站,北起安康东铁路货运站经阳安线、襄渝线与月河交汇处区域内,禁止销售、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对违规经营销售鞭炮、纸扎祭祀品和纸钱、冥币等丧葬用品的店铺、摊点及不听劝阻违反规定燃放、焚烧的行为,综合运用市容管理、治安管理、森林消防、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会议要求,各镇办要成立专门队伍,组织社区(村)全力做好辖区单位、群众的宣传劝导及巡查管控,加强重点区域的管控,做到禁燃禁放管控区域面上和点位全覆盖。一是强化销售管控,对禁燃禁放禁烧区域及周边的店铺、摊点开展排查,禁燃禁放期间应严控相关物品向中心城区销售。二是强化携带管控,祭扫地入口设置安全检查点,加大劝阻力度,从源头上严防烟花爆竹和用于焚烧的祭祀用品等进入禁燃禁放区域。三是强化燃放和焚烧行为的管控,要在重点区域采取点位值守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落实管控,发现不文明祭祀行为,立即劝导制止。

会上,通报了上半年全区生态环保工作,宣读了《关于做好中心城区中元节期间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后,与会人员表态发言。他们表示,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加强宣传,安排专人巡查,采取有力措施,把禁燃禁放工作做扎实,确保环境优美、空气质量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