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罗延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9-0001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干〔2019〕14号 有效期五年 | 成文日期: | 2019年08月1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8-13 16:29 |
汉政干〔2019〕14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罗延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罗延军同志任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汉滨区招待所副所长职务;
田益锋同志任汉滨区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原任汉滨区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撤销自行免去;
闵小旭同志任汉滨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原任汉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安康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王晶同志任汉滨区手工业联合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汉滨区双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3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