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判点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9-0001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字〔2019〕108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8月13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8-13 10:16 |
汉政办字〔2019〕108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判点评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协调推进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问题的整改落实,常态化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聚力打赢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四大保卫战,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判点评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一)结合不同时期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研究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
(二)研判、点评全区四大保卫战工作进展、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和交办信访问题整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研究“回头看”月调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三)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根据相关督察考核办法,研究下达“白、黄、红”三色督办单;
(五)其他需要在联席会议上讨论解决的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相关领导召集主持,成员单位包括: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考核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局(秦岭办)、区生态环境分局(环保督察办)、区城管分局、区公安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经贸局、区审计局、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扶贫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局、区文旅广电局、区信访局、区征安办、区创建办、区瀛湖项目办、五里工业集中区管委会,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通知有关部门和镇办参加。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督察办,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生态环境分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环保督察办专职副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工作规则及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议题由各成员单位于每月20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事项和问题,或由生态环境分局和环保督察办研商提交,环保督察办统一收集梳理,报区政府领导审定后确定研究事项和具体内容。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定于每月下旬召开,根据会议需要,通知涉及议题的部门和镇办负责人参加。
(三)在联席会议上分别由牵头单位对“四大保卫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落实和督察反馈及信访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汇报,生态环境分局、环保督察办和秦岭办进行点评;涉及责任追究的相关问题线索向纪委监委移交;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由联席会议进行集中研判,确定方案,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各相关单位。
(四)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完成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紧密协作,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