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区政府领导“AB角”协作制度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9-0001 | 公开目录: | 区政府文件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办发〔2019〕101 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8月0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8-07 10:32 |
汉政办发〔2019〕101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订区政府领导“AB角”协作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鉴于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调整,现将修订后的《区政府领导“AB角”协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有关工作衔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区政府领导“AB角”协作制度
为确保区政府工作高效有序运转,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按照分工协作、相互补位的原则,区政府领导实行“AB角”协作制度。
一、区长、副区长“AB角”协作办法。范传斌同志与罗本军同志互为“AB角”;荆钟同志与孙自余同志互为“AB角”;周立平同志与缪红艳同志互为“AB角”;李天宁同志与陈昕荣同志互为“AB角”;蒋平同志与王诚同志互为“AB角”;冯荣平同志与黎想同志互为“AB角”。王义清同志综合协调区政府领导“AB角”工作;李家强、胡世杰同志协助罗本军同志部分工作。
二、互为“AB角”的双方,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均为“A”角,同时均为协作方的“B”角。当一方工作繁忙难以兼顾或公务外出、休假时,由另一方协助或代理工作。
三、互为“AB角”的领导原则上不在同一时期安排外出或休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同时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互替的,报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同意,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临时协调其他领导代理工作。
四、互为“AB角”的区政府领导应加强沟通和协调,外出前应主动交接,外出期间确保通讯畅通,外出返回后应及时衔接;代理工作期间,区政府办公室及分管部门要主动做好衔接,及时汇报有关工作,确保政府工作不延误、不断档。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根据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
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