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全区党政机构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从7月1日开始,区委编办对全区机构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运行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调研。
此次专项督查涉及37个党政机构以及下属51个涉改事业单位,主要围绕“党政机构和涉改事业单位机构运行情况、“三定”和“九定”执行情况、职能划转承接情况、人员配备及转隶情况”开展督查调研。为了确保实效,督查调研从7月1日开始,至7月26日结束,按照“自查自纠、实地督查、整改规范、总结汇报”四个步骤进行。该办还成立三个督查组,每组由一名科级领导带队,奔赴各单位开展实地督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全面了解改革成效及存在问题,现场反馈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截至目前,区委编办已对区发改、住建、水利、扶贫等15家单位开展了实地督查,总体来看,改革成效初显,机构运行顺畅,“三定”规定和“九定”方案执行较好,人员配备及转隶到位且正常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