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叶恒公路叶坪至紫荆段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公示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9-0001 | 公开目录: | 中标结果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6月19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6-19 11:40 |
1、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排名
中标候选人排名 |
中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要求 |
安全目标 |
工期 |
1 |
陕西筑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3280931.00 |
合格 |
零伤亡率 |
120 |
2 |
江西省洪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93309530.00 |
合格 |
零伤亡率 |
120 |
3 |
陕西博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3335040.00 |
合格 |
零伤亡率 |
120 |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中标候选人 |
项目明细 |
交工日期 |
公路等级 |
第一中标候选人: 陕西筑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S211二屯坡至蔡家湾段公路工程 |
2018年8月20日 |
二级公路 |
省道208线郑家坝至燕子壕段改建工程 |
2018年8月30日 |
二级公路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江西省洪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金溪县环城路建设工程 |
2016年5月31日 |
一级公路 |
萍乡市芦溪县县道提升改造项目X102线国道至里山段公路改建工程 |
2018年7月6日 |
二级公路 |
|
铜鼓县山口至棋坪乡塘湾段公路改建工程 |
2019年1月31日 |
二级公路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博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洛川土基至黄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路面A3标段 |
2018年8月10日 |
二级公路 |
307国道绥德邢家塬至徐家坪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
2017年9月9日 |
二级公路 |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资历
(1)项目经理资历
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及证书编号 |
项目明细 |
交工日期 |
公路等级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余强, 注册证编号:陕261151668262 |
S211二屯坡至蔡家湾段公路工程 |
2018年8月20日 |
二级公路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肖新华,注册证编号: 赣136060802046 |
金溪县环城路建设工程 |
2016年5月31日 |
一级公路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蒲晓梅,注册证编号: 陕261151668759 |
洛川土基至黄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路面A3标段 |
2018年8月10日 |
二级公路 |
(2)项目总工资历
中标候选人 项目总工 |
项目明细 |
交工日期 |
公路等级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姚红斌 |
S211二屯坡至蔡家湾段公路工程 |
2018年8月20日 |
二级公路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邹海辉 |
萍乡市芦溪县县道提升改造项目X102线国道至里山段公路改建工程 |
2018年7月6日 |
二级公路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王倩茹 |
洛川土基至黄陵二级公路改建工程路面A3标段 |
2018年8月10日 |
二级公路 |
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序号 |
单位名称 |
否决依据和原因 |
1 |
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和总工社保缴费有效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10.3第7条第8条款要求 |
2 |
武汉东交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和总工社保缴费有效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10.3第7条第8条款要求 |
3 |
蓝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未提供养老保险有效证明材料及注册证延期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10.3第7、8条款要求 |
4 |
陕西高速机械化工程有限公司 |
开具的资信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10.3第12条款要求 |
5 |
陕西新美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财务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10.3第9条款要求 |
6 |
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 |
企业有效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10.3第10条款要求 |
7 |
河南省同裕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和总工社保缴费有效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10.3第7条第8条款要求 |
8 |
陕西盛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有效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10.3第10条款要求 |
9 |
陕西怡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企业有效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10.3第10条款要求 |
10 |
陕西通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2016年财务报表中填报数据与审计报告不符 |
11 |
榆林市长盛集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3.1.1项要求,未将澄清函、确认函装入投标文件内 |
12 |
陕西兴汉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2016年财务报表中填报数据与审计报告不符 |
13 |
安徽虹达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3.1.1项要求,未将澄清函、确认函装入投标文件内 |
以上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示拟中标单位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巴山西路16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周先生
电 话:13891576862 18909159209
代理机构:陕西万隆金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滨区金州北路139号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8609159407
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