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党先芬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9-0001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干〔2019〕10号 有效期五年 | 成文日期: | 2019年05月17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5-17 14:37 |
汉政干〔2019〕10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党先芬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党先芬同志任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原任汉滨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撤并自行免去;
郑涛同志任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督查专员;
孙甲海同志任汉滨区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原任汉滨区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刘磊同志任汉滨区经济贸易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胡军同志任汉滨区审计局副局长(正科级),原任汉滨区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正科)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徐军同志任汉滨区公共资产经办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时间从2018年10月起计算),原任汉滨区公共资产管理局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白斌同志任汉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主任,原任汉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曾宏同志任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来波峰同志任汉滨区物业管理与房产交易所所长,原任汉滨区房产管理所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黄瑞元同志任汉滨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站长,原任汉滨区农业机械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丁智山同志原任汉滨区农业机械局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韩宜同志任汉滨区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试用期一年,原任汉滨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汉滨区农村经营管理站)主任(站长)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郑团吉同志任汉滨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总工程师;
王小明同志任汉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原任汉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撤并自行免去;
赵晓虎同志不再担任汉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李卫东同志任汉滨区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站长,原任汉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张艳同志任汉滨区库区移民工作站站长;
雷绍强同志原任汉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保留原职级待遇;
王谦同志任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汪慧芳同志任汉滨区统计局总统计师,试用期一年;
王洪苗同志任汉滨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荆方庆同志任汉滨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原任汉滨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徐开坤同志任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主任(兼);
罗先理同志任汉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周国波同志不再担任汉滨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钟波同志任汉滨区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王晓莉同志原任汉滨区招商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罗发兵同志任汉滨区考试招生工作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时间从 2018 年 6 月起计算),原任汉滨区考试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撤并自行免去;
余继勇同志任汉滨区社会救助站站长,原任汉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中心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撤并自行免去;
方维同志任汉滨区审计局数据信息中心(区村级财务审计指导站)副主任(副站长),原任汉滨区国库支付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聂磊、吕慧同志任汉滨区公共资产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锋同志任汉滨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熊小刚同志任汉滨区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副主任,原任汉滨区财政征收管理局(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副局长(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王丹丹同志任汉滨区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副主任;
李成玉、荆承新同志任汉滨区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原任汉滨区城乡就业服务管理局(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局长(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刘涛、李焕均同志任汉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原任汉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白莹同志任汉滨区村镇建设与建筑节能事务所所长,原任汉滨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刘合明同志任汉滨区城镇垃圾污水处理监测站站长,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时间从 2018 年 10 月起计算),原任汉滨区垃圾污水处理协调办公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王怀海同志任汉滨区畜牧兽医中心副主任,原任汉滨区畜牧兽医中心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升格自行免去;
张鹏同志任汉滨区农村经营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唐志军同志任汉滨区退耕还林工作站站长,原任汉滨区退耕还林管理办公室(区林权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储著川同志任汉滨区林场副场长,原任汉滨区山川秀美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撤销自行免去;
吴应平同志任汉滨区林业技术推广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修龙同志任汉滨区水利技术工作站副站长,原任汉滨区水资源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张玲玲同志任汉滨区水利技术工作站副站长;
刘善宏同志任汉滨区水利技术工作站副站长,不再担任汉滨区水利灌溉管理站站长职务;
刘光明同志任汉滨区应急救援技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安明同志任汉滨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时间从 2018 年 6 月起计算),原任汉滨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王波同志任汉滨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毛华同志任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副主任,原任汉滨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马明侠同志任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浩同志任汉滨区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原任汉滨区招商局副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李锦军同志不再担任汉滨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李本琳同志不再担任安康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职务;
陈绪彬同志原任汉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薛利安同志原任汉滨区天然林保护办公室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更名自行免去;
赵海波同志不再担任汉滨区森林公安分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侯运新同志原任汉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撤并自行免去;
贾兴富、罗金平同志不再担任汉滨区手工业联合社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李朝久同志不再担任汉滨区城镇投资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按期正式任命:
方礼涛同志任汉滨区兴安公园管理所所长。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6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