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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园镇:“村民”变“股民”,激发农村经济新活力

时间:2019-05-16 09:13  作者:毛静源自:

   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是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权益的有力举措,是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重要前提,是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

目前大竹园镇各村(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热火朝天,经过前期村集体资产清核资、股权成员身份界定、股权配置量化,各村结合村情民意,按程序申报组建了本村股份经济经济合作社。5月15日,大竹园镇各村(社区)积极、同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了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会议议程选举产生了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以及理事长、副理事长、监事长。这标志着大竹园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式进展,由此将开启“三变”改革新篇章。

分管产改工作副镇长王培这样说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政府着眼于乡村振兴战略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对于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集体成员收入持续增长有深远意义。同时改革能赋予更多的村民参与集体财产管理、分配、建设权利,由“村民”变成“股民”将极大增强村民主人翁意识,激发农村经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