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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19-0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9〕35号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3-27 14:48

 

汉政办发〔201935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相关工作部门:

《汉滨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26


汉滨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一步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住建部、文化部等四部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建村〔20146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立足继承和弘扬我区优秀传统文化结合乡村振兴建设,以保护村庄文化遗产、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为重点,不断提升改善人居环境,为全区传统文化的传承、地域文化特色的延续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中央、地方、村民和社会的共同参与,力争通过三年时间,使我区列入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村落的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历史环境和传统风貌得到有效保护,居民群众的居住生活条件得到显著提高,培育出一批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完好、特色产业发展成熟、人居环境良好的样板示范村。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区级制定全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实施方案,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镇办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推进。

(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按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以传统村落风貌、文化保护为重点,做好统村落建筑保护利用、防灾安全保障、历史环境要素修复、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工作,按照规划安排,分年度逐步实施。

(三)协调发展,持续保护。在完善基础设施和加强环境整治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传统村落保护机制,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统筹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风貌改造提升等工作,增强传统村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机与活力,坚持保护优先,禁止无序建设、过度开发。

(四)科学指导,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整体推进全区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充实各级管理队伍和技术人员,积极倡导公众参与,着力推进保护与发展同步推进。

四、主要内容

(一)保护传统建筑

全面保护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传统建筑,重点修复传统建筑集中连片区。通过加固、维修或翻新恢复,恢复传统建筑原有风貌。对传统建筑的修复提倡修旧如旧,利用传统的翻修及建造工艺,做到材质及颜色的风格统一,尽可能还原历史原样。在主要历史建筑、传统院落的出入口,选择当地材料,悬挂保护标识,实行挂牌保护。

(二)修复历史环境要素

保护村落的传统选址、格局、风貌以及自然和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保护古路桥涵垣、古井塘树藤等历史环境要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对构成村落历史风貌的围墙、石阶、树木、山体、水系等要素进行修复。   

(三)提升改善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

1.道路改造。在保护道路的历史格局和空间尺度基础上,采用传统的路面材料及铺砌方式对农户入户道路进行整修。

2.给排水管道建设。对村内的供排水管道进行改造,保障村民日常用水需求,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减少对自然水体的污染。

3.电力电信线路维护。对年久老化的电力电信线路进行维护改造,减少火灾隐患,尽量采用隐蔽式埋设。同时,架设路灯。

4.垃圾污水的收集处理。建设适宜的污水处理设施,设置垃圾箱、转运站,其设施外观、色彩要与历史建筑风貌相协调。

5.公共厕所建设。在主要街道、人流集中场所设置公共厕所,并建设相应的化粪池,做到无害化处理。

6.环境绿化美化。在街道、河流以及其它开放空间,植树绿化,美化街道、村庄。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主要包括:针对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等适合开展生产性保护的项目,结合当地相关的企业或个体生产者,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建设生产制作展示、传习培训等准公益性场所。针对植根乡村的节庆活动、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结合乡村文化大院、乡村公共文化场地等,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表演场所。

五、职责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传统村落申报及资金争取工作,指导镇办制作传统村落档案、编制村庄保护规划并会同相关部门对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区财政局负责积极争取上级保护专项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和整合力度,落实保护利用的相关扶持资金及政府采购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负责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将具备条件的传统村落纳入旅游线路。

区交通局负责争取传统村落的交通项目,改善传统村落交通环境。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多渠道筹措土地指标,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提供用地服务和保障。

区环保局负责传统村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工作。

传统村落所在镇办为项目实施主体单位,负责传统村落规划编制、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管理使用及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保护发展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保持传统村落的完整性。传统村落建设应注重村落空间的完整性,保持建筑、村落以及周边环境的整体空间形态和内在关系,避免破坏整体保护的和新旧村不协调的建设行为。同时要注重村落历史文化的完整性,要保护好各个时期的历史记忆,防止盲目塑造特定时期的风貌,应积极挖掘保护传统村落的历史、文化、艺术等价值,防止片面追求经济价值。

(二)保护传统村落建设的真实性。注重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历史真实性,防止胡编乱造、无中生有。避免填塘或拉直道路等改变历史格局和风貌的行为,禁止没有依据的重建和仿制。注重历史文化的真实内涵,注重生态环境的延续性,尊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活生产方式,严禁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过度开发。

(三)严格建设管理和有关程序。传统村落保护项目要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有损传统村落文化遗产、传统风貌的建设行为,项目实施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按期完成,村庄保护发展有序推进。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3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