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雷应民、马小刚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9-0001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汉政干〔2019〕1号 | 成文日期: | 2019年01月28日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9-01-28 15:18 |
汉政干〔2019〕1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雷应民、马小刚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雷应民同志任汉滨区江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马小刚同志汉滨区江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汉滨区江北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主任、汉滨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副主任(兼)职务。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4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