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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2018-2020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件名称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2018-2020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汉政办发〔2018〕213号 成文日期: 2018年12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2-07 09:56

汉政办发〔2018213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2018-2020年优化提升营商

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汉滨区2018-2020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28

汉滨区2018-2020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工作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我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落地生效,不断提升服务市场主体的质量和水平,努力营造更具吸引力的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助推我区加速追赶超越和开放发展,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

“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总要求,贯彻落实省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实施《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康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持续深化《汉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着眼打造“支持政策最优、 保障措施最强、行政审批最快、办事效率最高”的一流营商环境, 持续不断优化提升我区营商环境,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达到我市提出的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水平和全省一流水平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 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登记信息确认、办理涉税事项压缩至 1.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压缩至1.5个工作日。 

(二)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精神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对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进行全流程改革,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及备案等其他类型实项,逐步实现政府投资审批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58个工作日;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其中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所用时间38个工作日。2018年底前,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120个工作日;2019年,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和政府投资的审批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120个工作日;到2020年、全面实现上述目标。

(三)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供电方面2018年将企业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低压30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4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70个工作日。2019年,企业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低压2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4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68个工作日。2020年、企业用电报装办理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低压15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40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65个工作日。供水方面:将中心城区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18年50个工作日、2019年45个工作日、2020年40个工作日;将镇办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18年25个工作日、2019年20个工作日、2020年15个工作日。供气方面:将项目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18年40个工作日、2019年35个工作日、2020年25个工作日。

(四)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坚持“依法登记、规范登记、准确登记、便民利民”原则,在企业完成权籍调查、登记资料齐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2018年,基本实现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8个工作日办结;将全部登记类型压缩至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2019年,全面实现复杂的不动产登记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 1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压缩至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2020年,巩固提升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各项事项,实现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五)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引导商业银行简化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优化信用评价模型,合理设定授信条件,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持续扩大信贷供给,力争做到2018年统筹协调、2019年基本保障、2020年全面实现“两增两控”目标。“两增”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水平。在办理难度方面,简化优化贷款办理环节,贷款办理时间每年压缩8%以上,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实现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六)优化企业纳税服务。对焦纳税人需求,缩减纳税次数,压缩办税时间,简化优惠办理,优化税后流程,创新服务方式, 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积极推广电子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办事项 2018年增加至285项,2019年增加至320项,2020年增加至 350项。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2018年提高到97%,2019年提高到98%,2020年提高到99%。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2018年缩短至0.4小时,2019年缩短至0.35小时,2020年缩短至0.3小时。出口退税二三类企业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2018年分别压缩至8个、11个工作日,2019年分别压缩至7个、10个工作日,2020年分别压缩至6个、8个工作日。

(七)优化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全面承接国家“单

一窗口”各项应用功能推广使用,大力推广“单一窗口”,引导外贸企业积极使用“单一窗口”申报业务。降低跨境贸易和投资 环节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外商投资企业及外贸进口结售汇便利 程度。

(八)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持续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税费、

要素、用工、物流等成本显著下降。2018年全实现降低企业成3.1亿元;2019年全实现降低企业成本3.5亿元;2020年全实现降低企业成本3.8亿元。

三、主要措施

(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

1.实行企业名称当场核准。全面实行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 报,申请人自主选择企业名称,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2.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对接中省“多证合一”整合目录,对符合登记、备案性质且运行情况良好继续推行;若不符合登记、备案性质,及时规范完善,降低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编办、发改级备案事项被整合部门配合)

3.打破印章刻制行业垄断。将具有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 可证的企业全部纳入公安印章管理系统,原则上要设立1至2家公章刻制企业,今后每递增市场主体 3000 家为一档次可批准增设 1 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公章制作单位。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完善公章刻制即时自动备案机制,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公章刻制窗口,印章刻制应在1天内完成。(公安局、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优化开户许可流程。由商业银行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审 查后,对符合《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要求的企业,立即 为企业开立账户,账户即时生效,企业即可从事经营活动;人民 银行收到商业银行报送的申请材料后,随到随办,立即核发开户 许可证。(人行安康中牵头,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配合)

5.加强部门间信息的实时共享。依托省市级数据共享交换系统,实现部门间数据实时共享和互认。支持工商部门与商业银行建立专线,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及时解决信息共享不全、不准、不及时等问题。(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局、税务局、人行安康中等配合)

6.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坚持“便利高效、公开透明、 控制风险”原则基础上,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程序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创新登记方式,提高登记效率。1.5个工作日内办结符合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申请,降低企业退出成本。(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发改人社局、区经贸局、税务局等配合)

 7.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强化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效果,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单独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进一步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和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的衔接,推动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区人社局负责)

(二)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

8.研究制定《汉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要求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办理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明确申报材料清单及各个环节办理时限。(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游局、区气象局、区消防大队、区地震局等配合)

 9.2019年底前,建成审批管理系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信息共享。(住建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0.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住房城建系统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具体措施,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整体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区住建局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               

11.2019年底前,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由申请人按照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区建设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2.2019年6月底前,进一步整合优化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积极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区住建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

13.取消不必要前置事项。2018年底前,对涉及企业办理水电气暖报装前置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事项,明确必须办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并形成清单,向社会公布。(发改牵头,住建局、水利局、政府办(法制办)配合)

14.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水电气暖供应企业内部办理流程, 健全“一站式”办公,推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服务。(发改住建水利局牵头,各水电气暖供应企业落实)

15.创新“互联网+服务”手段。2018年底前,在水电气暖领域开通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2019年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等服务模式,运行“互联网+服务”平台,实现客户从报装到缴费一次性网上办理。(发改住建局、水利局牵头,各水电气暖供应企业落实)

16.规范经营管理。2018年底前,出台规范性文件,坚决取消并杜绝收取“碰口费”等违规重复收费;贯彻落实《陕西省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水气特许经营。(住建局牵头,区物价局、区财政局配合

17.优化行政许可办理环节。2018年底前,对施工涉及的规划、市政、城管、交警等部门相关手续进行并联审批,审批办理时限由24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到2020年,进一步将并联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住建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

18.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以创建全国“百佳不动 产登记示范窗口”为目标,推动房屋交易、税务、不动产登记、 婚姻登记、房屋征收、公安等部门实现信息资源互认共享。2018 年底前,全面做好对接全省信息平台办理登记业务、完成不动交易、缴税与登记信息的交换共享,实现全网办理。2019年基本实现不动产交易、缴税与登记业务的一厅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国土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19.规范登记申请,优化工作流程。采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模式,创新不动产登记受理和审核方式,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业务流程,向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相关部门提供便捷、顺畅的登记信息共享和登记资料查询服务。2018年底全面实现压缩办理时限的工作目标。(国土局、住建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0.积极稳妥排查解决问题。加强部门间协同合作,全面排 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防止久拖不决,帮助企业及时解决正常办证需求。(国土局、住建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五)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21.努力降低各类成本费用。发挥好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合理定价。2020年落实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效盘活企业存量资产。(金融办负责)

22.不断强化产品创新。2019年基本实现信用贷款、“两权”抵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年审贷”“税收贷”等信贷产品有效服务小微企业。(金融办、税务局、区市场监管负责

23.完善融资担保体系。2018年6月底,实现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域全面覆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年化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 1.5。(金融办、财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24.加大融资信贷产品创新。2018年底前,试行企业名牌、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信用贷款,大范围推行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模式。(金融办负责)

25.试行知识产权融资模式。探索以企业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作为质押物,形成“企业+银行+担保+回购”四方新模式,破解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在银行质押贷款难的问题。(金融办牵头,辖区银行金融机构、区级担保公司、相关企业配合)

(六)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26.压缩办税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部门工作部署,简并涉税表单,优化办税流程,逐步实现非税收入统筹征缴一张报表、一次申报。推行网上办税、就近办税,一次性办结 多个涉税事项,压缩限办事项办理时限。推行包括9大类267个办税事项的“最多跑一次”清单,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次数。(区税务局负责)

27.积极推广电子税务局。实现纳税人申报、缴税、发票领用和代开、证明开具、税收优惠办理等绝大部分涉税事项网上办 理。加大网上、掌上办税平台的宣传、培训力度。在办税服务厅 开辟电子税务局体验区,为纳税人尝试性使用电子税务局提供 软、硬件环境。(税务局负责)

28.持续优化涉税事项办理。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不再重复采集。税种认定无需提供相关资料,由税务机关依职权即时办理。企业申请领用十万元(含)以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定额发票,由税务机关当场受理,即时办结。

税务局负责)

29.减化优惠办理。改进各税种优惠备案方式,逐步推行电子化备案,基本实现税收优惠资料由报送税务机关改为纳税人留存备查。简化对外支付备案程序,落实境外投资者递延纳税政策。逐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核定扣除范围。(税务局负责)

30.优化税后流程,规范及减并税务检查。从2018年起,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每年压缩10。2020年实现涉税事项依法应公开的全部公开,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和监督。(税务局负责)

(七)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31.提速进出口许可证办理时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在企业提交主要材料的情况下实施“容缺办理”,最长办理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区经贸局负责)

32.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采取预约办理退税。在全 出口企业中实行个性化服务,积极推行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采 取预约办理退税,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提高出口退税效率。(税务局负责)

33.对外商投资企业推行国民待遇,完善外国人才引进制度。对外籍华人可以一次办理五年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或五年有效期居留许可。(公安局、人社局、外侨办按分工负责)

(八)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34.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 50 万元提高到 100 万元。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设备、器具 单位价值上限,从 100 万元提高到 500 万元。推广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试点政策。将取消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统一至8。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税务局负责)

35.加大降费和收费清理力度。坚持收费项目清单制管理和 公示制度,降低企业非税负担,持续开展减税降费行动,严格落 实中省市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项政策,确保2018年底实现级涉企“零收费”目标。(发改[物价局]、财政局按分工负责)

36.严格涉企保证金清单制管理。严格执行《陕西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结合实际,制定公布《汉滨区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取消违规设立的各类保证金。(区经贸局、财政局、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按分工负责)

37.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奖励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汉滨区大力吸引人才若干政策措施,从 2018年起兑现人才引进和培育奖励,鼓励企业吸引省内外高层次人才。(区人社局负责

38.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2018年扩大全市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力争达到 6 亿千瓦时,利用谷段低电价政策支持“煤改电”发展,培育售电公司、电采暖用户等作为市场主体参与市场化交易。(发改负责)

39.改善物流业发展环境。加快实施汉滨区物流节点城市发展规划,加强物流业规划布局,加快物流仓储、冷链物流、县域公路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重要节点集疏运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有序推进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建设。缩短物流用地供应时间,“净地”供应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个月以内,确保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对物流业发展的支持和保障。加快物流 信息平台搭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物流数据开放共享。(发改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区经贸局等部门按分工负责)

40.积极推进物流业降税清费工作。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从2018年7月1日至 2021年6月30日,对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2018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取消 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优化运输服务管理流程等措施降低物流成本。推动道路货运车辆年检和年审合并;持续优化货车通行费优惠政策,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加大货车通行费优惠力度,完善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工作,实现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发票抵扣;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深化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实施载货类车辆境内高速公路通行费现行标准下调9的优惠政策,持续执行合法装载货车使用“三秦通”非现金交费卡缴纳通行费优惠5政策。实现境内高速公路、一二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2019年6月底前,进一步优化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开具流程。(交通局、税务局负责)

41.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发改民政局按分工负责)

42.加大清理偿还政府欠款工作力度。拖欠企业的工程款和 物资采购款,区政府 2019 年底前偿还到位。(发改区经贸局、财政局、住建局负责)

43.优化企业获得互联网服务,大幅压缩企业获得互联网服 务所需时间和费用。(区经贸局牵头,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负责)

(九)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44.提升政务服务效能。2018年底前,编制公开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清政务服务事项范围和边界。加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力度,对各级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规范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运行,加快建设并推广集“审批、监管、服务、信用”于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到 2019年底,使网上可办的级政务服务事项不低于70%。加快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经验, 通过网上预审、在线审批、快递送达等方式,分批次公布级“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力为企业创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编办、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45.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根据全省《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安康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抓好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管理、服务场所、网上审批、机制创新以及监督评价等方面的规范运行,健全和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2018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编办、政务服务中心牵头 ,各相关部门配合)

46.总结和推广“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改革经验。2019年结合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扩大相对集中范围,实现集中事项最大化,除个别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审批服务事项暂由部门继续实施外,其它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审批事项、服务事项原则上必须全部向行政审批服务局移交,实现一枚印章管到底。(编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47.扎实推进公安行政管理改革。认真落实全省公安系统优 化营商环境 24 条措施,进一步推进户籍、治安、交通、消防、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改革步伐,依托“互联网+公安服务”台,大力推进政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平台的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公 安申报受理业务向网上延伸,向移动终端和自助终端延伸。(公安局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全面落实级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负责制,严格按照全总体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统筹谋划,细化工作措施,夯实具体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加大推进力度,下力解决本区本系统本部门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负责)

   (二)完善工作机制。级各牵头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月分析、季通报、半年总结点评”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密切协同配合,有力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大工作督导检查力度,政府督查室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专项督查和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督查,各牵头部门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要建立调研问效机制,采取问卷调查和召开企业座谈会等形式听取企业意见建议,发现问题、找准症结、及时纠偏。要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和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按分工负责)

(三)推动信息共享。要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尽快建成级政务信息共享应用“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打破各系统间的“信息壁垒”,实现各部门间的实时信息交互,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深入推进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强化 部门间信用信息规整以及联合惩戒,将级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接入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成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实现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办理,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优化治安环境。聚焦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持续开展《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加强全面质量监管行动计划》和“五霸三抢一哄”专项行动治理。围绕“五打击六加强”,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生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做好涉企经济案件 侦办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恶意欠薪、非法讨薪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破坏投资环境等不法行为,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市场秩序的新变化。坚持快捷高效、提升服务质量,严打涉企犯罪,提供安全保障,加强警企协作沟通,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发改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按分工牵头负责

(五)强化舆论引导相关部门要加强营商环境对外宣传,运用新闻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全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好的经验做法,向企业和社会充分展示我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不断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对我营商环境的满意度。要拓宽企业和社会意见反映渠道,通过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举办专家访谈等形式,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委宣传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件:汉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表1-8

 

 

 

 

 

 

 

 


1

汉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简化企业开办与注销程序)

项目

具体指标

我区水平

我市均水平

我省平均水平

我省最优水平

三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

2018

2019

2020

简化企业开办与注销程序

简化

企业

开办

办理环节数(个)

3.2

6

6.3

5

6

6

6

牵头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

 

成员单位:

公安

税务局

辖区银行金融机构

办理时间(工作日)

1.5

3.625

10.3

3

1.5
(70%实现)

1.5
(90%实现)

1.5
(100%实现)

申请材料件数(个)

15

44

23.5

13

21

18

18

简化

企业

注销

办理环节数(个)

4

5

5

5

4

4

4

办理时间(工作日)

1.5

4.4

4.2

1.8

1.5
(70%实现)

1.5
(90%实现)

1.5
(100%实现)

申请材料件数(个)

5

7

7

7

5

5

5

 

2

汉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

项目

具体指标

我区平均水平

我市平均水平

我省平均水平

我省最优水平

国内先进地区标准

三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

重庆

天津

 

2018

2019

2020

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

实际所花总时间(日)

480

512

523

396

322

390

政府投资的审批类项目

实际所花总时间(工作日)

/

120

120

牵头单位:

住建局

 

成员单位:

发改

国土

环保局

水利局

文广旅游

区消防大队

地震局

 

政府部门审批所花时间(工作日)

58

58

58

中介服务所花时间(工作日)

与行政审批并行推进,在实际所用总时限内完成所有事项  

政府部门审批所花时间(日

/

/

226

/

155

124

实际办理事项数

47

47

47

中介服务所花时间(日)

/

/

232

/

128

213

社会投资的核准(备案)类项目

实际所花总时间(工作日)

120

120

90

政府部门审批所花时间(工作日)

58

38

38

实际办理事项数(项)

/

/

43

/

46

43

中介服务所花时间(工作日)

 与行政审批并行推进,在实际所用总时限内完成所有事项

实际办理事项数

26

26

26

 

3

汉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

项目

具体指标

我区平均水平

我市

平均

水平

我省

平均

水平

我省

最优

水平

国内先进地区标准

三年行动计划(含施工)

责任单位

江苏

浙江

2018

2019

2020

方便

企业

获得

水电

气暖

供电

(低压)

办理环节数(个)

5

5

4

4

4

4

3

3

2

牵头单位:

改局

 

成员单位:

住建局

水利局

 

办理时间(个工作日)

11

18

13.5

5

/

/

30

25

15

申请材料件数(个)

5

5

7

3

7

7

5

4

3

发生中介环节数(个)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审批事项个数(个)

1

/

3

/

3

3

2

2

2

供电

(高压)

办理环节数(个)

5

5

5

5

5

5

4

4

4

办理时间(个工作日)

 /

 

/

高压单电源:61.8

高压双电源:72.2

高压单电源:35

高压双电源:50

/

/

高压单电源:45高压双电源:70

高压单电源:40,高压双电源:68

高压单电源:,40,高压双电源:65

申请材料件数(个)

7

7

7

5

7

7

5

5

4

 

 

 

发生中介环节数(个)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审批事项个数(个)

0

0

4

/

3

3

2

2

2

方便

企业

获得

水电

气暖

供水

 

办理环节数(个)

4

4

6.6

2

6

6

5

中心城区:3镇办4

中心城区:3镇办4

办理时间(含施工审批1个工作日)

6.42

/

56.5

/

/

/

中心城区:50镇办25

中心城区:45镇办20

中心城区:40镇办15

申请材料件数(个)

4

4

5.2

2

4

5

4

4

3

发生中介环节数(个)

0

0

1.4

0

0

0

0

0

0

政府审批事项个数(个)

5

5

3.2

/

2

2

2

2

2

供气

办理环节数(个)

8

8

6.25

3

6

6

4

3

2

办理时间(含施工审批工作日)

14.13

/

51.5

/

/

/

40

35

25

申请材料件数(个)

5

5

4.3

1

4

6

4

4

3

发生中介环节数(个)

0

0

0

0

0

0

0

0

0

 

 

政府审批事项个数(个)

 

/

3.2

0

3

3

3

2

2

 

 

 

 

 

4

汉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

项目

具体指标

我区平均水平

我市平均水平

我省平均

水平

我省最优水平

国内先进地区标准

三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

上海

江苏

浙江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便











办理环节数(个)

5

9

9.64

5

8

8

7

5

5

5

牵头单位:

国土

 

成员单位:

住建局

税务局

办理时间(工作日)

4.125

8.66

8.46

5

5

5

5

5

5

5

办理成本(元)

550

550

550

550

550

550

550

550

550

550

申请材料件数(个)

10

23

17.5

10

18

15

12

10

10

10

发生中介环节数(个)

0

0

0

0

/

/

/

0

0

0

中介服务花费(元)

0

0

0

0

/

/

/

0

0

0



办理环节数(个)

5

9

9.64

5

8

8

7

5

5

5

办理时间(工作日)

4.125

8.66

8.46

5

5

5

5

5

5

5

办理成本(元)

80

80

80

80

80

80

80

80

80

80

申请材料件数(个)

9

23

17.5

10

18

15

12

9

9

9

发生中介环节数(个)

0

0

0

0

/

/

/

0

0

0

中介服务花费(元)

0

0

0

0

/

/

/

0

0

0

 

 

 

 

5

汉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

项目

具体指标

我区平均水平

我市平均水平

我省平均水平

国内先进地区

标准

三年行动计划

江苏

浙江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责任单位













规模类

小微企业贷款户数

/

/

15.86

/

/

﹥上年同期水平

﹥上年同期

水平

﹥上年同期

水平

牵头单位:

金融办

 

成员单位:

辖区银行金融机构

财政局

税务局

区市场监管

增幅

/

/

13.69

/

/

增速》各项贷款同比增速

 

增速》各项贷款同比增速

增速》各项贷款同比增速

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

/

4690.79

/

/

 增幅

/

/

18.4

/

/

 难度类

 办理时间

/

/

21.7

/

/

较上年压缩8%以上

较上年压缩8%以上

较上年压缩8%以上

存贷比

比率

60.21%

54.46%

70.57%

78.58%

84.08%

增幅≥1%

增幅≥1%

增幅≥1%

增幅

0.54%

0.96%

2.70%

3.35%

1.91%

质量类

不良贷款率比率

    /

1.97%

2.78%

/

/

较上年
下降

较上年
下降

较上年
下降

增幅

    /

-0.10%

-0.25%

/

/

申贷成本

(时间、费用)

综合成本

/

/

/

/

/

≤上年同期水平

≤上年同期水平

≤上年同期水平

政府性担保费率8%

/

/

 /

/

/

≤1.5%

≤1.5%

≤1.5%

 

6

 

汉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优化企业纳税服务)

项目

具体指标

我区平均水平

我市平均水平

我省平均

水平

我省最优水平

国内先进地区标准

三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简并纳税

申报次数(次)

9

9

9

9

上海

江苏

广东

8

7

7

牵头单位:

税务局

 

 

9

9

9

电子税务局

可办事项(项)

285

285

285

285

福建

大连

广东

285

320

350

297

256

330

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小时)

 

0.5

 

 

 

 

 

0.4

0.35

0.3

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

 

96.03%

 

 

 

 

 

97%

98%

99%

压缩出口退(免)税办理天数

(工作日)

10.2

10.2

10.4

7

浙江

江苏

广东




























10

9

10

4

8

11

3

7

10

2

6

8

 

7

汉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项目

具体指标

我区平均水平

我市平均水平

我省平均水平

我省最优水平

国内先进地区标准

三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

北京

上海

广州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单证办理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主要材料齐全情况下容缺办理及时办理,过后一周内补齐材料

当场办结

当场办结

当场

办结

1

1

当场

办结

当场

办结

当场

办结

当场

办结

牵头单位:

区经贸

 

成员单位:

区市场监管

 

 

 

 

 

 

8

汉滨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分解表

(降低企业运行成本)

项目

具体指标

2017年我区降成本情况

2017年我市降成本情况

2017年全省降成本情况

部分省市有关情况

三年行动计划

责任单位

江苏

上海

广东

广西

贵州

江西

2018

2019

2020

 








税费负担(亿元)

 

2.8543

6.5558

277

1245

388

2423

130

450

797

 

 

 

牵头单位:

发展

 

成员单位:

编办

区经贸

民政局

财政局

国土

人社局

住建局

交通局

税务局

金融办

物价局

 

融资成本(亿元)

 

/

/

70

1.2

/

49

65

110

 

 

 

人工成本(亿元)

0.0024

0.0084

26.35

173

80

173.5

40

/

84

 

 

 

用能成本(亿元)

 

/

25

33

60

253

34

20

29

 

 

 

物流成本(亿元)

0.0352

0.124

40.5

38

0.4

80

29

55

82

 

 

 

合计(亿元)

2.8919

6.5746

368.85

1300

500

2600

510

608

1102

3.07

3.555

3.84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