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宪法修正案颁布后的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汉滨,全区各镇办、各部门和各单位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与宪法宣传周活动。
12月4日,新城办、老城办牵头辖区各单位在金州广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区直各部门积极参加,主动向群众介绍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大河、张滩、谭坝、流水、大竹园、早阳等镇办,在辖区学校和集市、广场、车站等人口密集的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纷纷召开职工干部会议,学习新修订宪法。各政法单位和执法部门结合职能服务,积极上门普法宣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不断增强全社会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意识,全面提升干部群众法治化水平。
12月5日,市区“12.4”国家宪法日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法治文化集中宣传活动在白天鹅广场举行,市政府副市长杨尚伟来到宣传现场看望慰问工作人员,检查指导宣传活动。市、区80多个部门通过在广场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市民普及法治知识,解答法律咨询。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市区法治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将学习宣传实施宪法作为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要创新工作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用心加力,在把握重点、抓住关键、创新方法上下功夫,推动学习宣传实施宪法深入开展。要强化组织领导,把宪法学习宣传实施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实践全过程,增强学习宣传实施宪法的实际效果。
按照依法治区办的要求,集中宣传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进扫黑除恶、深化平安建设”主题,结合各自的职能,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采取法治巡演、知识竞赛、主题演讲、法治讲座等形式,广泛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等多种媒体,传播宪法、法律、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知识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我区营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