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18-12-03 09:36 | 发布文号: | 汉政干〔2018〕15号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汉政干〔2018〕15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哈元萌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哈元萌同志任汉滨区扶贫开发局副局长(挂职)。
挂职时间自2018年11月起至2020年11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通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30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