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1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1-27 15:31 |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安办字〔2015〕18号),和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汉政办发〔2016〕95号),设立区财政局,为主管全区财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区财政局机关设10个行政股室,局属9个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26人,离退休人员38名。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拟订本区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及办法;并按规定报请批准或备案后监督执行。
2、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财政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编制并组织执行本区公共预算、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区本级和全区年度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
3、管理本区各项地方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并负责地方税收征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查并上报本区地方税收的减免事项。
4、负责管理基本建设拨款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区财政直接掌握分配的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和支援农村生产支出。
5、负责管理本区工交、商贸、农业、文教、卫生、科研等事业费,管理行政经费和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管理区级公检法司经费、外事经费及其财务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检查。
6、负责区级机关的行政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审批;负责区级机关土地、房产、车辆、设施和办公设备的配备、调拨、清查登记、监督检查。
7、负责监督管理国家拨给的转移支付资金、民生工程资金、建设补助资金、扶贫资金、自然灾害救济资金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
8、负责管理本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罚没收入和其他应当交本级财政的收入,安排罚没财物的拍卖处理工作。
9、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管理世界银行对本区贷款项目的财务工作。拟定彩票管理办法和发行计划并监督彩票发行。
10、负责本区预算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
11、拟订和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一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12、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负责本区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规范和完善,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3、管理本区会计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工作,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
14、负责对乡、镇、办事处财政收支和区级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及其执行财政政策、法规的情况等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15、制订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网络建设和财政宣传工作。
16、负责区直部门国库集中支付工作,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各单位一般经费、专用资金的使用情况。
17、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审查,组织制定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具体实施对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及建设项目的投资评价工作。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振奋精神,积极筹集国库资金
进一步完善财税联席会制度,发挥国税、地税在财税征管中的主力军作用,确保收入按序时进度均衡入库。继续向上争取财政往来资金,同时利用社保基金以外的财政间隙资金,缓解财政压力。
(二)深挖潜力,努力培植新财源。
继续加大对重点税源、项目、行业、企业跟踪管控,积极挖掘新的增收渠道。着重抓住市上将重点项目税收征管下划到县区的体制变化,寻求新的收入增长点。
(三)联合治税,齐抓共管增收入。
严格执行《汉滨区财税收入保障办法》,确保财税收入足额在汉滨区缴纳。会同国税、地税部门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和应对。继续对各单位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弥补财力不足。
(四)开拓进取,整合资金助力脱贫攻坚。
进一步规范投融资平台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包装项目,争取更多的扶持资金;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为脱贫攻坚提供财力支持。
(五)规范行为,严控支出管理。
在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上严格按用途、按时限、按绩效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让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更大作用。
(六)加大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一是加大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二是联合区审计局、征收局、农业股对镇村财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对扶贫专项资金、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是对全区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代理政府采购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重点对教体、卫计系统进行检查。四是结合工作情况和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其他相关工作,适时组织开展非税收入、会计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1、行政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综合股、社会保障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事财股、企业股、干教股10个行政股室。经费为全额拨款。
2、事业机构设置:局下属汉滨区公共资产管理局、汉滨区国库支付局、汉滨区财政征收管理局(汉滨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汉滨区财政监督检查局、汉滨区生产资金管理局、汉滨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汉滨区财政局会议结算中心、汉滨区财政局财政信息办公室、汉滨区财政局后勤服务所9个事业单位,经费纳入机关统一核算,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五、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汉滨区财政局共设置编制134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事业编制108名;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164人,其中:行政人员74人,事业人员52人,离退休人员38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汉滨区财政局机关账面固定资产773.43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类286.15万元;通用设备类388.50万元;专用设备类98.78万元。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未安排部门专项经费预算。
八、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支出预算为918.25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755.9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47.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支出14.36万元。
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较2017年减少37.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造成的支出减少。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918.25万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18.2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918.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总体较2017年减少37.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造成的支出减少。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918.2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70.2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机关运行经费147.9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总体较2017年减少37.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造成的支出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专项资金预算。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