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1-27 15:29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情况

汉滨区统计局为主管全区统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2018年总编制数33人,实有34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实有15人(含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 19 人,实有19人。退休人员12人。

二、主要职能

1.承担全区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拟订全区统计规划

以及全区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2.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调查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发布普查公报。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财税金融保险业、运输仓储业、计算机及其它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全区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6.
组织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意见。
 7.加强对全区各镇办、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管理。负责对区级各有关部门和镇办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数据的审核。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区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镇办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协助上级部门组织管理全区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建立健全并管理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推广计算机及传输技术在全区统计工作中的运用。
  10.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矢志不渝,稳步推进统计改革创新。

2、开拓进取,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3、攻坚克难,倾力做好“四上”企业培育。

4、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经普前期准备。

5、全力以赴,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1.局机关内设行政编制股室 6个:办公室、综合股、农业股、工业股、服务业股、投资股。经费为财政全额预算。

2.局属事业单位3个: 汉滨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和汉滨区社会经济普查中心和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经费为财政全额预算。

五、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汉滨区统计局共设置编制33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事业编制19名;截止20171231日,实有人员46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19人,工勤1人,离退休人员12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1231日,原有车辆1按照全市公务车辆改革相关要求,已交区车改办。无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2017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未安排部门专项经费预算。

八、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为2609540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为2609540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97948 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592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0224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57176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支出15372元。

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较2017年增加401594元,上升1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609540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0954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60954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0元,年初未列项目支出预算。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总体较2017年增加401594元,上升15.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2609540元,其中:

1.人员经费2037776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机关运行经费571764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总体较2017年增加401594元,上升1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专项资金预算。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增加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比均无变化。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表:统计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