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五里工业集中区管委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1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1-27 15:27 |
一、基本情况
安康市汉滨区五里工业集中区是2009年6月省中小企业局批准的全省100个重点县域工业集中区之一。由安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汉滨区五里工业集中区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的批复》(安编发[2013]21号),中共汉滨区五里工业集中区工作委员会、汉滨区五里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为汉滨区委、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副县级规格。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拟订本单位财政、预算、地方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及办法;并按规定报请批准或备案后监督执行。
2、根据本单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订财政发展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编制并组织执行本单位公共预算、部门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决算。
3、协助管理各项地方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
4、负责管理基本建设财务。
5、负责管理事业支出和事业单位车辆编制,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6、负责本单位的事业支出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产、车辆、设施和办公设备的配备、调拨、清查登记、监督检查。
7、负责监督管理国家拨给的转移支付资金、建设补助资金及自然灾害救济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
8、统一管理本单位内外债务。
9、负责本单位预算资金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充分利用现有规划土地以及建成的标准化厂房,切实加强银企合作,争取向各金融机构贷款1亿元以上,为完成18年规划的道路、产业孵化园、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强力的资金保障。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内设4个部(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基础设施部、管理服务部、项目招商部,均为副科级,经费全为财政预算拨款。
五、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五里工业集中区共设置编制18名。其中:事业编制17名,工勤编制1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16人,其中:事业人员16人,工勤0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2018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未安排部门专项经费预算。
八、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为107.33万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为107.33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33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87.9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支出1.32万元。
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较2017年增加18.43万元,上升2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07.33万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7.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107.3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总体较2017年增加18.43万元,上升2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07.3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89.2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机关运行经费18.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总体较2017年增加(减少)18.43万元,上升2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专项资金预算。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建设发展公务用车支出;公务接待费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和2017年相同,没有变动。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