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1-27 15:24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根据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关于市地县区环境保护机构设置意见的通知》(陕编发〔199745号),和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环境保护局汉滨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汉政办发〔2012158号),设立汉滨区环境保护局,为主管全区环保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区环保局内设6个科室,局属3个事业单位,在职人数29人,退休人员8名。

二、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中、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区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解决区域内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全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承担落实全区减排目标的责任。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督查、督办辖区内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负责提出全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

()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废气、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辐射、重金属以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核和发放;负责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

()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区生态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的恢复工作。

()承担全区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涉及全区环境保护的政策规定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审定全区开发建设区域、综合性规划、专项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负责全区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承担全区环境保护科技与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承办区政府和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一年。今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全市环保工作会议部署,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夯实《关于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试行)》,实行环保单项考核,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主要目标任务: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考核任务;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10天;汉江汉滨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马坡岭(许家台)、红土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合格率98%以上;区域环境噪声控制在功能区划标准之内;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安全状态;全面完成瀛湖生态环境保护、安康中心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环保项目建设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1、行政机构设置:局机关设办公室、管理计划股、开发监督股、生态办、大气办、应急办,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

2、事业机构设置:3个(未单设),分别为汉滨区环境监察大队、汉滨区环境监测站、汉滨区瀛湖环管所,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

五、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汉滨区环境保护局共设置编制36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27名;截止20171231日,实有人员29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19人,工勤2人,离退休人员8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1231日,账面固定资产1234361.4元,其中无2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入帐。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未安排部门专项经费预算。

八、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为193.7万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为193.7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110101行政运行(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92.96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74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30101基本工资88.84万元,30102津贴补贴25.14万元,30107绩效工资48.28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201办公费7.2万元,30202印刷费2万元,30206电费6万元,30211差旅费6万元,30215会议费2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301离休费0.74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2万元。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93.7万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9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实际类)支出19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93.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63.4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机关运行经费30.2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专项资金预算。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运行支出;公务接待费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比无变化。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表:区环保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