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1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1-27 15:23 |
一、基本情况
汉滨区安监局内设政办股、综合安全监管股、工矿安全监管股、危化安全监管股、执法大队。行政编制13名、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5名。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19人、退休4人。
二、主要职能
1、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并提出建议;指导、协调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及相关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生产事故调查和办理结案工作;督促、检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拟订全区安全生产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规程;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考评工作。
3、负责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工作并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4、研究拟订全区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示范推广工作;指导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
5、依法监督检查有关部门(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对职责范围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进行查处。
6、依法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下同)、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和检测检验。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8、负责监督管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研究拟定安全生产发展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下同)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10、负责全区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认证、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工作。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防范措施,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较上年有所下降,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2、常态化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完善基础数据,整治隐患,全面构建区、镇和企业多层次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包抓帮扶大竹园镇正义村完成脱贫攻坚年度巩固提升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1、行政机构设置:内设政办股、综合安全监管股、工矿安全监管股、危化安全监管股,经费为全额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设置:执法大队,经费为全额预算财政拨款。
五、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区安监局共设置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名;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23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1人,离退休人员4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区安监局账面固定资产17.29万元,其中:专用设备(视频会议设备)15万元,家具、空调公办公用品2.29万元。
七、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为143.15万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为143.15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9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2.76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14.1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28.4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支出0.59元。
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较2017年增加 21.76万元,上升0.17 %,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费用增大。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43.15万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3.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基本支出143.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总体较2017年增加21.76万元,上升0.17 %,主要原因是调入人员,费用增大。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43.1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14.1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机关运行经费28.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总体较2017年增加21.76元,上升0.17 %,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费用增大。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专项资金预算。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修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增加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1辆;公务接待费0元。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