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1-27 15:2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级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于2000年成立,是隶属于汉滨区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截止20171231日,编委核定编制人数39人,年末在职职工39人,退休7人。

二、主要职能

1、依法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2、编制水库和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3、负责水库、灌区水利工程设施的日常管护。

4、防汛调度、抢险及渠系配套改造工作。

5、水库、灌区内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及水费征收。

6、节水灌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

三、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落实防汛联动机制,加强汛期防汛值班,确保2018年水库安全度汛。

2、加强灌区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做好渠道的清淤和水毁工程修复,推广高效节水新技术,确保灌区农田灌溉和居民生产生活用水。

3、确保《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黄石滩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项目》项目按期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4、积极争取和稳步推进黄石滩水利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5、协调做好《总干渠滑坡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工作,力争2018年底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只有本级预算,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共下设6个股室及管理站:办公室、水政监察股、工程管理股、水库管理站、灌区管理站、供水管理站。

五、部门人员情况

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共设置编制39名。其中:事业编制39名;截止20171231日,实有人员46人,其中:事业人员38人,行政1人,离退休人员7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共有车辆3辆,除此没有其他金额较大国有资产。2018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未安排部门专项经费预算。

八、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为2729904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为2729904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62元、农林水支出2723142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34826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2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642元。

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较2017年减少3912498,主要原因是上年收支预算里包括上年度未完工项目结存资金。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729904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29904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72990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  /万元,年初未列项目支出预算。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总体较2017年增加274502元,上升11%,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新增加招考5人,人员工资与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2729904元,其中:

1、人员经费2357904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机关运行经费372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总体较2017年增加274502元,上升11%,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新增加招考5人,人员工资与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专项资金预算。

十、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 6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万元,年初未列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无变化。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表:黄石滩2018年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