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2018年汉滨区农业机械局部门预算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1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1-27 15:19 |
一、基本情况:
汉滨区农机局是全区农机化生产工作机构。负责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农机新机具宣传推广等工作。机构建制隶属于汉滨区农业局,正科级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
2、制定辖区内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
3、按规定负责农业机械的生产、鉴定和安全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的行业监督管理。
4、负责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
5、组织机械化农业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化作业质量监督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
6、负责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补贴具体实施工作;
7、负责农业机械化统计和资金、物资的管理;
8、承担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抓好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实施工作。
2、组织实施全区农机体系基层设施建设项目。
3、组织实施农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项目。
4、组织 实施全区农机新机具推广任务。
5、强化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6、全面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
7、做好“三夏”“三秋”农业机械化技术指导工作。
8、农机农艺结合,积极开展富硒水稻基地建设工作。
9、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帮扶工作。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事业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农机管理股、农机项目办、农机法规宣传教育股、农机市场监管股。局属事业单位:1、汉滨区农机安全监理站,2、汉滨区农机推广培训中心,3、基层农机推广服务站。事业编制85名。经费均为财政全额预算。
五、部门人员情况
汉滨区农业机械局共设置编制85人。全部为事业编制;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139人,其中:事业人员88人,离退休人员51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账面固定资产2064466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共计1415822元;通用设备价值547494元,公务车辆2辆,价值333200元;家具用具价值101150元。 2018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无20万元以上设备。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未安排部门专项经费预算。
八、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为6232123.00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为6232123.00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分别是:农林水支出6205214.00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26909.00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5372324.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5799.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4000.00元。
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较2017年度减少54413.00元,下降99.1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由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6232123.00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6232123.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232123.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项目支出 /万元,年初未列项目支出预算。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总体较2017年减少54413.00元,下降99.1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由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6232123.00元,其中:
1、人员经费5488123.00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机关运行经费744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总体较2017年减少54413.00元,下降99.13%,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由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专项资金预算。
十、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共计4.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油修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 万元,用于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 0 万元, 与上年比无变化。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