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农业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1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1-27 15:05 |
一、基本情况
根据汉滨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汉滨区农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汉政办发[2016]218号)文件,设立汉滨区农业局,为主管全区农业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农业局机关内设股室5个,局属事业单位12个。在职人数197人,离退休人数141人。
二、主要职能
(一)负责宣传农业法律法规,贯彻和执行中、省、市、区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方针、政策和《农业法》、《农技推广法》、《草原法》、《动物防疫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负责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
(二)参与制定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拟定全区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产业和体系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全区农业开发规划。
(三)参与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指导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民加强对生产要素的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工作;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和占用基本农田的审核。
(四)参与协调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对农业重大项目建设、农牧业商品基地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菜篮子”工程进行立项、论证、申报和实施;预测并发布农业相关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业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保护、管理和科学利用农作物种质、畜(禽)种质、界定农田、草原、地力等农业资源,开发农村能源、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六)编制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开展职业农民培训,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指导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工作;指导全区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和监督管理,依法组织实施对农作物种子(苗)、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用产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签署区级政府间动物防疫建议协议、协定、负责动植物(除森林、野生动物外)的防疫检疫工作。
(八)依照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民购买农业机械补贴兑付。
(九)承办区政府农业涉外有关事务;开展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农业援助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指导镇(办)农技、畜牧站和农经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全区农业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省、市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以产业脱贫为主要目标任务,立足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农产品结构,提高农产品质量,全力打造富硒品牌。做强一产、做优二产、做活三产,加大农业产业融资渠道,促进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规划产业线路,谋产业打造亮点;2、创新思维方式,抓好管理服务;3、围绕特色产业,狠抓规模发展;4、围绕主体培育,促园区提质增效;5、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循环农业;6、注重安全强农,补齐发展短板;7、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内生动力;8、加强作风建设,争取农业新业绩。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1、行政机构设置:区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 工勤人员(司机)1名。内设政办股、法制股、计划发展股、业务股、科技教育股等5个股室。经费为财政全额预算。
2、事业机构设置: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12个,经费均为财政全额预算。
分别为汉滨区农业机械局、汉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汉滨区畜牧兽医中心、汉滨区蔬菜技术推广中心、汉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陕西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汉滨区分校、汉滨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汉滨区农村经营管理站)、汉滨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汉滨区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汉滨区肉食品安全监察大队、汉滨区农业市场信息中心、汉滨区良种示范繁殖农场。其中农业机械局为一级财政预算单位。
五、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汉滨区农业局共设置编制206名。其中: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190名;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197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178人,工勤1人,离退休人员141人。(根据单位情况)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账面固定资产709.5365万元,其中:房屋面积8648平方米,车辆14辆。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未安排部门专项经费预算。
八、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为1531.9569万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为1531.9569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1173万元,农林水支出1489.8396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299.78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88.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支出43.7553万元。
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较2017年减少91.3308万元,下降5.56% %,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经费预算减少。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531.9569万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31.9569万元。基本支出1531.956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总体较2017年减少91.3308万元,下降5.56% %,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经费预算减少。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531.956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343.5369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机关运行经费188.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总体较2017年减少91.3308万元,下降5.56% %,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经费预算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专项资金预算。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万元(含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用等支出。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