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1-27 15:03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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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红十字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汉滨区红十字会于20173月单独设置,明确为我区8个人民团体之一。

二、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推动全区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3、开展应急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培训。4、开展社会救助及相关服务工作。5、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6、依法开展和推动遗体、人体器官(组织)和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控制、宣传和教育、关心爱护滋滋病毒感染者、患者和其他人道救助工作。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8、开展红十字会志愿服务活动。9、依法开展募捐活动。10、受上级红十字会委派。开展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合作与交流工作。11、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完成“博爱家园”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并通过项目验收。

2.继续做好“汉滨区0-14岁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救治救助”、“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救助”项目,加强新出生患儿的先心病筛查,及早发现、及时治疗,并做好日常贫困白血病、唇腭裂等大病救助申报工作,助力汉滨健康扶贫。

3.积极促成美中慈善基金会向汉滨区第二医院捐赠价值2700余万元的大型医疗设备,助推汉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4.聚焦城乡贫困群体,策划包装1-2个重大疾病救助项目,并积极争取国内外基金会的支持与合作。

5.继续扩大与省市兄弟红十字会和对国内外基金会的友好交往与合作,扎实做好“康养+旅游+扶贫+慈善”等一批意向性项目的跟进和对接,力争早日落地。

6、以“百场万人”为载体,大力开展急救培训进机关、企

业、学校、社区、农村等“五进”活动,全年计划开展培训5-6场次。

7.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网络建设,发展基层红十字会组织2-3家、团体会员3-5家,组建红十字志愿服务队2-3支。

8.强力推进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登记、见证工作,积极筹划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深入开展“三献”志愿服务活动,力争全年新增登记器官捐献50例,促进全区精神文明建设、新民风建设,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1、事业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赈济股、应急救护与事业发展股。经费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

五、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汉滨区红十字会共设置编制7名。其中:事业编制7名;截止20171231日,实有人员3人,事业人员3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1231日,账面固定资产10680元。(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有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进行说明)。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未安排部门专项经费预算。

八、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为176886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为176886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实际所用科目)176886元(按“类”的支出科目逐一表述);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76886元。

与上年对比变化。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76886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6886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7688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实际类)支出176886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总体较2017年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76886元,其中:

1、人员经费152886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机关运行经费24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总体较2017年无变化。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专项资金预算。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区红十字会2018年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