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1-27 15:02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委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区委老干部局内设办公室、待遇股2个股室,行政编制9名。 区委老干部局下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个,事业股室2个,经费均为财政全额预算,事业编制9名。单位共计在岗16名,离退休3人。

事业单位分别为汉滨区委老干部局第一离退休管理所,汉滨区委老干部局第二离退休管理所。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调查研究、拟定本区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实施计划措施。

2、全面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组织指导老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

3、督促、检查、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完善落实老干部“两费”保障机制和共享改革成果机制等工作。

4、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5、抓好老年大学、老年教育和老干部活动场地建设工作。组织指导老干部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活跃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

6、负责审核办理离休、提高老干部待遇手续。承办正、副科级干部退休手续。

7、负责审核、接受、安置、代管易地离休老干部工作。

8、负责区属各镇办老干部工资、福利等经费的申报、管理和发放工作。

9、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公用经费、特需经费、医疗费的申报、管理和使用工作。

10、协调老干部的丧失处理和对老干部遗属的照料工作。

11、负责领导和管理离休干部管理所工作。

12、负责全区老干部年终统计、工资审核工作。

13、负责全区老干部信息、资料、来信来访的兄弟单位老干部来我区的接待工作。

14、做好老干部工作同组织、人事、劳动、社保、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15、抓好全区老干部工作队伍自身建设,搞好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政策水平。

16、落实、承办区委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以抓党建统揽离退休干部工作全局。

2.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3.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

4.全面加强离退休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

5.加强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新闻宣传力度。

6.奋力做好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

7.全面加强老干部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1、行政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和待遇股,经费为72000元。

2、事业机构设置:内设离退休第一干休所和离退休第二干休所,经费为56000元。

五、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汉滨区委老干部局共设置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事业编制8名;截止20171231日,实有人员16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7人。离休人员3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1231日,账面固定资产170.38万元,其中:房屋98.92万元,车辆45.8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5.61万元。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未安排部门专项经费预算。

八、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为243.87万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为243.87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8万元,其中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18.4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38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93.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25.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支出125.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1.81万元,津贴补贴41.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12万元,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22万元,离休费24.85万元,生活补助0.36万元,医疗费1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7万元。

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较2017年增加90.96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增加。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43.87万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3.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43.8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本年未安排专项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总体较2017年增加90.96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增加。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243.8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18.6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机关运行经费25.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总体较2017年增加90.96万元,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药费报销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专项资金预算。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主要用于保留公车日常维护等支出;无公务接待费。

与上年比无变化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表:区老干部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