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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汉滨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部门预算

文件名称 2018年汉滨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部门预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年11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11-27 15:00
 

一、基本情况

汉滨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属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股、职工医保业务股、居民医保业务股、工伤生育保险业务股、征缴信息股及稽核股等7个股室。

二、主要职能

1、负责汉滨区城镇职工及居民的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工伤生育保险的收缴支付运营及稽核管理等工作 。

2、负责汉滨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结算,门急诊、门诊大病、门诊慢性病等医疗费报销。

3、负责汉滨区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及定点药店的管理及结算。

4、负责汉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待遇结算工作。

5、负责汉滨区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医保证卡办理挂失补办等工作。

三、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继续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基金征缴做到“应保尽保、应交尽交”。

2、积极配合安康市社保经办中心搞好市级统筹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3、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严堵基金漏洞阻止基金流失。

4、不断完善基金财务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1、事业单位设置:内设7个股,室办公室、财务股、职工医保业务股、居民医保业务股、工伤生育保险业务股、征缴信息股。

经费财政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1名。

五、部门人员情况

汉滨区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共设置编制21名。事业编制21名;截止20171231日,实有人数18人,在职18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共有车辆1辆,无单价20万元以上设备。2018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未安排部门专项经费预算。

八、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为 1206392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为  1206392 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6392 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 1040052元,商品服务支出164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40元。

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较2017年减少30346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出一人。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  1206392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206392

  1、基本支出120639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工资福利支出 1040052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等;商品服务支出164000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办公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4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独子费奖励金。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总体较2017年减少30346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出一人。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 1206392 元,其中:

 1、人员经费1040052元,主要预算用于基本工资558672元、津贴补贴44959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48元、取暖费3114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40元。

 2、机关运行经费  164000 元,主要预算用于办公费40000元、印刷费17000元、水电费32000元、邮电费15000元、差旅费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0元。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总体较2017年减少30346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单位调出一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未安排部门专项经费预算

十、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计2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相一致,无变化。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表:区社保中心2018年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