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团区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1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1-27 14:53 |
一、基本情况
共青团汉滨区委现有人事编制23个,(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7人),实有人数20人(含工勤编制1人)。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位。内设办公室、学少部,下属单位安康青少年宫。
二、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指导全区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负责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提出相应对策,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2、负责全区共青团组织建设,协调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团员青年。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承担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维护全区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参与青少年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区委、区政府和有关方面委托的青少年工作事务,参与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5、负责指导安康青少年宫业务工作。
6、负责全区青年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全区青少年外事友好交流工作。
7、负责指导组织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工作,募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8、负责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青少年社团组织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充分发挥共青团对青少年的思想引领职能,全年组织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10场次。
2.积极树立全区青少年先进典型,评选表彰一批脱贫攻坚青年典型。
3.开展全区共青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培训2场次。
4.组织青年创业培训500人次。
5.完成2018年张滩镇安沟村脱贫攻坚任务。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1、行政机构设置:团区委办公室,经费为全额拨款。
2、事业机构设置:学少部,安康青少年宫,经费为全额拨款。
五、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共青团汉滨区委共设置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17名;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事业人员16人,工勤1人,离退休人员9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账面固定资产81万元,其中:汽车1辆(下属单位安康青少年宫因未参加公车改革保留1辆公车),电话10部,空调30部,电脑20部,打印机7部,摄像机1部,照相机3部,办公家具14套。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未安排部门专项经费预算。
八、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为141.76万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为141.76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19.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20.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支出1.11万元。
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较2017年减少4.3万元,下降的原因为调出一人,工资减少。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41.76万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1.7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141.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总体较2017年减少4.3万元,下降的原因为调出一人,工资减少。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41.7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0.8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机关运行经费20.8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总体较2017年减少4.3万元,下降的原因为调出一人,工资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专项资金预算。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万元(含下属单位安康青少年宫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维护支出。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增加0元。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