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1-27 14:52 发布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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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文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汉滨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共汉滨区委直接领导的,由全区各文艺家协(学)会组成的人民团体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截止20171231日,实有人员4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事业人员2人。

二、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区文艺家协(学)会做好联络、协调、服务和指导工作。受区委、区政府委托对区级有关文艺家协(学)会代行管理职能。团结全区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家工作者,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2.按照文联《章程》规定,组织召开区文联代表大会、全委会、主席团会议和全区文联系统的工作会议;领导区属各文艺家协(学)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3.加强与文艺界和社会各界的联系,促进各民族文艺家的团结;引导文艺工作者提高政治素养和艺术水准,引导、鼓励和支持文艺工作者创作优秀健康的文艺作品,为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提供优质产品。加大文艺评论工作力度,评选优秀作品,加强与高校合作,培养本土优秀艺术人才,加强宣传推介文艺新人,壮大文艺骨干队伍。

4.制定全区文艺创作和文艺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各文艺家协(学)会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文艺展览、演出、比赛、采风活动,组织文艺家开展对外文艺交流活动;组织举办文艺创作和文艺理论研讨培训。

5.针对文艺事业工作现状和文联工作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6.搭建服务文艺工作平台,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推介优秀文艺作品,交流文艺工作动态,宣传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政策,展示文艺工作者精神风貌。

7.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做好“新时代 新春联”主题征集活动,通过组织书法家义写春联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充分运用和放大活动成果,将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2.制定出台全区诗教先进单位创建办法,命名首批诗教先进单位。

3.积极推动文学艺术创作基地建设,遴选有实力、有意愿的单位作为全区首批文学艺术创作基地,并命名挂牌。

4.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4场文化惠民演出活动和采风创作活动。

5.切实加强协(学)会建设,领导组织1个协(学)会召开好会员代表大会。

6.完成区文联机关房屋修缮工作,文联机关工作人员实现集中办公。

7.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深入帮扶脱贫村,扎实开展帮扶工作。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

五、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汉滨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共设置编制4名。其中:事业编制4名;截止20171231日,实有人员4人,其中:事业人员4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17年单位未集中办公。截止20171231日,汉滨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账面固定资产0元。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未安排部门专项经费预算。

八、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为286492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为286492元,其中: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3913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47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支出360元。

2017年单位未集中办公。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86492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6492元,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86492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的支出。

2017年未集中办公,2017年没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无法进行比较。

()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286492元,其中:

 1.人员经费239492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机关运行经费47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7年位未集中办公。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专项资金预算。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

2017年未集中办公,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表:区文联2018年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