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

索引号: hbqzfqzfb/2018-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8-11-27 14:51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汉滨区信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汉滨区信访局为主管全区信访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人事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23人(含工勤编制2人),离退休人员6人。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位。内设政办股、办案股、办信股3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管理副科级行政机构1个。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处理区内外群众及其他组织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的来信来电;负责群众到区委、区政府走访的接待;承办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市信访局及中、省、市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事项。

2、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建议。

3、承办省、市、区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的落实,负责向镇办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承担办理省市信联办、省市信访局及有关部门转送、交办的信访事项,组织协调赴省进京集体访和进京访接访劝返工作,综合协调处理跨镇办、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5、综合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研究、起草全区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推动中、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 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区信访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

6、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指导全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

7、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8、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不断深化信访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信访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和指示,中办国办先后出台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关于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意见》等三个文件,对畅通信访渠道、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夯实基层基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建设法治信访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制度遵循,切实把中省市信访制度改革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2、全力推进依法信访。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是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理流程,将已经或者应当通过司法程序、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引导至法定渠道或职能部门解决。同时,要将依法治访和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信访问题处理全过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缠访、闹访和恶意进京非访等信访违法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3、坚决落实信访责任。继续深入开展信访工作责任制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考核体系,落实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以责任落实倒逼工作落实。要用好问责“利剑”,对因决策不当、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或造成矛盾激化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切实树立失责必追、问责必严的工作导向。

4、全力以赴夯实基础。健全完善网上流转、部门办理、群众评价、全程监督的网上信访工作机制,推进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5、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活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围绕提升信访干部履职能力和业务素质,认真组织开展信访基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础业务技能,主动适应新时代信访形势需要,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行政机构设置:人事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25人(含工勤编制2人),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位。内设政办股、办案股、办信股3个股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管理副科级行政机构1个。

五、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信访局共设置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13名,事业编制10名;截止20171231日,实有人员23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事业人员10人,工勤2人,离退休人员6人。

六、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局机关保留有车辆0辆(原有车辆按照全市公务车辆改革相关要求,已交区车改办)2017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七、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2018年未安排部门专项经费预算。

八、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收入预算为174.92万元。

(二)2018年支出预算为174.92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34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5796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45.8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28.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560万元。

2018年收支预算总体较2017年减少14.4632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2人,工资及人员经费有所减少。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74.92万元。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4.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174.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项目支出。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总体较2017年减少14.4632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2人,工资及人员经费有所减少。

(三)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174.9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46.5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取暖费、独子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2、机关运行经费28.36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总体较2017年减少14.4632万元,下降7%,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2人,工资及人员经费有所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专项资金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无专项资金预算。

十、“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比无变化。

十一、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表:区信访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