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2017 年部门决算说明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1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1-27 16:56 |
一、部门主要职责
镇党委、政府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主要承担以下职 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负责镇村发展规划,培育主导产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管理等监管工作,加强环境保护、落实节能减排,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引导农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发展集约经营,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落实强农惠农措施, 确保农民受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导农民多渠道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推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体系建设,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做好防灾减灾、五保供养、优抚安置、低保、扶贫救济、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救助工作。发展农村老龄服务。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做好外出务工人 员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完善农 村公共服务,形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3、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农村稳定。加强民主法制宣传 教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健全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反对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势力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协助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工作。保证社会公证,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4、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做好镇人大、纪检、群团、国防教育、兵役、民兵等工作。指导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推进村务公开、财务公开, 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本级事务管理,推动农村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 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全镇上下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脱贫攻坚、引领发展等经济社会重点任务, 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经济发展稳中有进,人民生活持续改善,追赶超越迈出了坚实步伐。
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全面完成了扶贫对象的核实和数据 清洗工作,精准识别了贫困户 2073 户 5787 人。整合“四支队伍”,调整充实镇村干部帮扶力量。扎实推进产业、水、电、 路、网、讯、房建设,全面完成了年度 756 人减贫、684 人净脱贫和大坪社区摘帽任务。整合涉农财政项目资金 100 万元投入大河社区、同心、兴红等村“三变改革”,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合作社产业和社区工厂发展。
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新培育“同心现代农业园区”、“美 姐种养殖合作社”、小河循环生态产业园等 4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河美姐种植合作社种植金银花 1200 余亩,带动 120余户增收致富。小河生态养殖合作社养殖黑猪 1000 余头,带动贫困户 50 余户。金银花产业已确立为区级重点扶持的特色产业。在同心村、兴红社区引进占地面积 107 亩的“万农生态光伏”光伏项目,构建集光伏发电和农业种植养殖为一体的产业平台。
集镇建设步伐加快。在全镇规划集中安置点 7 个,形成了以大河镇中心集镇安置区(金仓小区、学府小区、广场小区、小河社区组团发展)为核心,以大兴、庙梁、关坪、堰湾、大坪、兴红为补充的“一心六点”搬迁安置体系,全年共建搬迁安置房 1116 套,安置 950 户 3000 余人。实施危房改造 90 户。投资 4680 余万元实施大河集镇中心安置区、大坪社区、兴红社区等 5 个社区的堤防工程 1500 米、护坡挡墙 3000 立方米、饮水工程 12 处以及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社区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项目,新修通村公路 15 公里,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得到加强。总投资 900 余万元的狮子头红色文化革命文化广场一期工程基本建成。总投资 1.5 亿元的大河小学迁建、大河客运站、大河菜市场项目已破土动工。大河卫生院综合楼、派出所迁址项目已入库备案。学府小区一期、广场小区建设项目全面竣工。镇便民服务中心投入使用, 为推动全区建设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提供了“大河方案”。
环境面貌持续改善。全年出动宣传车 60 余辆次、张贴画报 120 张、悬挂标语、横幅 70 余副,不断加大环保宣传力度。全面落实镇村“一把手”河长责任制。设置 19 处“河长”责任牌,公示河长职责、河道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 话等内容,接受各界监督。选聘环保联络员 22 名,护河员23 名,实行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针对镇内恒河(大河段)、双溪河、流芳河、洞 沟、狮子沟、熊山沟、蒿溪河等 7 条主要河流存在的河道乱挖乱采、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水直排、工程渣土垃圾乱倒等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整治,累计下达整改任务单 13 份。
社会治理有力有效。投资 10 万元,为全镇 19 个村统一安装“大喇叭”,成为脱贫攻坚的“助力器”,广受群众喜爱的“百事通”。将“天眼”技防工程纳入集镇规划建设范畴, 派出所、交警队等政法单位针对“两盗一抢”、“马路市场” 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严打严治,实现了“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守护全天候,巡防全覆盖”。坚持诉访 分离、依法治访、律师化访,开通政府公众微信号 “在线信访、在线问政”等栏目,拓宽问题反映渠道。
政府建设切实加强。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严格执行“三 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25 件、政协委员提案 3 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办理网上信访、群众来信反映事项 289 件。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 2018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 7 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大河镇政府(机关) |
2 |
大河镇财政审计所 |
3 |
大河镇司法所 |
4 |
大河镇计划生育服务站 |
5 |
大河镇文化综合服务站 |
6 |
大河镇社会保障服务站 |
7 |
大河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 2017 年底,大河镇政府人员编制 130 人,其中行
政编制 54 人、事业编制 76 人;实有人员 118 人,其中行政44 人、事业 74 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56 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6 年总收入为 2281.23 万元,与本年度总收入2480.35 万元,增加 199.12 万元,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工资上涨和单位新接收 9 名同志。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本年度收入为 2480.35 万元,上级拨款为 2236.32 万元,上年结余资金为 244.03 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本年度支出为 2480.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50.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47.9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81.88 万元,项目支出为 373.93 万元。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2480.35 万元与 2016 年总收入为2281.23 万元,增加 199.12 万元,增加的原因为人员工资上涨和单位新接收 9 名同志。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本年度支出为2480.5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50.4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47.9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81.88 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本年度基本支出为 2106.4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850.4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47.9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81.88 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
支出总体为 7 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团组、政府招待费 5
万元,应急车辆运行维修费 2 万元),与上年持平。
2、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会议费支出为 1.9 万元,与去年相比较减少
0.1 万元。
3、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本单位无培训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专项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年度基本支出为 647.98 万元,其中:办公费为 107.65万元、印刷费 41.82 万元、水费 10.30 万元、电费 42.26 万元、邮电费 11.04 万元、差旅费 23.51 万元、维修费 24 万元、会议费 1.9 万元、公务接待费 5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 万元、其他交通费 39.37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56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 2017 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本单位无大项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 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