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文广旅游局 2017 年部门决算说明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8-0001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8年11月27日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18-11-27 16:37 |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广播电影 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 订、实施全区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 业和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负责文化艺术、文物博物、 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文化艺术、 文物博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统筹全区文化事业发展。
3.统筹全区文博事业发展。
4.统筹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
5.规划、引导艺术创作和艺术研究工作,指导广播影视 和文艺精品创作及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文艺表演团体建设; 指导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旅游行业 协会和文化类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
6.拟定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 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指导文化产业 类会展、交流合作及对外文化贸易;推进文化产业信息化建设; 指导全区文化产业科技创新工作。
7.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 统筹、指导文化市场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协调查处全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跨区域 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承办文化市场行政许可事项。
8.组织开展全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 工作;负责全区各涉旅镇区办旅游产业发展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指 导全区各镇办旅游发展、乡村旅游扶贫、乡村旅游工作。
9.研究制定推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协调解决旅 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促进旅游业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监测 全区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市场调查、全区旅游行业信息统计、 旅游经济运行分析、行业信息发布。
10.研究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
11.协调指导全区旅游景区(点)规划和开发建设;审 查旅游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协调指导全区旅游招商引资工作;负 责权限内全区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有关工作。
12.研究制定地方旅游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13.负责依法规范全区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 量,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全 区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行社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旅游安全事故。
14.组织实施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科研 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协调推进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新闻 出版与科技融合。
15.制定实施全区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行业教育 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全区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旅游 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旅游行业精神文明、行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有力。一是完成国家文化先进县创建复查迎验工作,得到省复查组的充分肯定。二是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区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已启动实施,取得选址意见、用地规划、环评风险评估等手续,正在完善可研、用地划拨等各种手续;创建基层文化服务中心116 个,超任务10个;新建村级活动场所30个、百姓大舞台50个;配送村级文化器材340套,总价值380万元,实现全区村、社区全覆盖;完成7个文化站、15个村共享工程提档升级项目建设;全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设置率达到100%;每万人拥有基本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到364平方米标准。三是文艺创作持续繁荣。创排汉调二黄现代戏《风雨赵家楼》参加第八届陕西省艺术节展评,获“文华剧目奖”;组织举办了“秦巴秘境.茶旅双龙”“观月河花海.游民俗乡村.品陕南美食”、新民风建设、庆祝十九大等一系列文艺创作大赛和书画摄影展览活动,完成“热舞汉滨”民歌民舞乐曲创编录制和舞蹈创编录制工作。编辑出版综合性群众文艺期刊《香溪》6期,其中,“古风新韵”栏目荣获第二届全国群文期刊优秀栏目奖。编辑出版2016年汉滨区文化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纪略《在路上》,2017年纪略即将出版。四是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围绕文化旅游推介、新民风建设、民生政法“520”、春节、国庆节、龙舟节、庆祝党的十九大等宣传重点和重要节假日,落实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演出服务及各类群众文化活动502场次,超任务402场次;区文化馆、区少儿图书馆和各镇办文化站全部实行免费向老百姓开放,且每周免费开放服务时间达60小时以上,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免费开放率100%,丰富了人民群众文化生活,形成了良好的文化宣传氛围。五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效显著。组织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和培训活动20场余次,安康采莲船、安康道情等8个项目的16位传承人被公布为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安康火龙、王彪店黄酒厂被列为市级非遗保护性生产基地,完成了第六批陕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翻天印”进入公示名单,出版非遗专著《汉滨歇后语》《汉滨农谚》。六是文物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实施西药王殿戏楼等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作,完成恒口民俗博物馆、大河镇康氏家风馆建设,完成大同镇鲁家村村史博物馆、大竹园镇七堰社区村史博物馆建设,完成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对旬阳电站、安康机场等4个重点项目进行了文物调查。七是完成了270个农家书屋的图书补充更新工作,为全区502个村、社区配发十九大读本四种,为100个村、社区分别配发了卫星和互联网数字农家书屋设备。八是广播影视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完成农村电影放映5076场次,超任务200场次;完成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243个行政村;应急广播作用发挥好,更新换代工作全面完成。在全区29个镇办35个村试点完成“百县万村”应急广播建设工程,建立区应急广播指挥中心。为城东新区、流水等镇配送应急广播设备40套。
(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一是高质量完成部门承担的3项市考指标任务。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15.5%,超任务3.5%,位居全市第一;有效推动全区34户规上文化企业发展壮大,1-12月,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长46%;积极开展骨干企业培育工作,全年新增规模以上文化企业4户、限额以上住宿企业1户。二是着力推进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请区政府出台了《汉滨区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汉政办发〔2017〕37号),积极培育“文化+”新业态,以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为重点,鼓励支持文化企业创新发展、融合示范项目提质增效。香溪旅游文化广场被命名为第六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安康玉器制造进入规上企业。三是按照区循环工业发展考核工作要求和本部门“一企一策”工作计划,切实做好对包联的1户(旭海印务)重点工业企业的帮扶工作。帮助五里工业集中区建成职工图书室和文化活动室各1个,并配备了相应的文化器材,待五里工业集中区房屋建成后再建1家。四是认真贯彻执行《汉滨区财税收入保障办法》,依据职责做好本部门涉财税信息采集、传递和协税护税工作。
(三)旅游产业稳步推进。一是旅游规划编制不断完善。完成了《汉滨区旅游总体规划》修编和《汉滨区旅游“十三五”规划》等10余个旅游规划编制、评审工作。《安康县河水镇文化旅游综合产业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已经邀请相关专家和部门召开了规划方案座谈会,提出了具体的规划编制内容和修改意见,现规划编制单位正在加快规划内容的编制修改工作。二是旅游项目建设顺利实施。被列为市级重点旅游项目的安康汉水民俗文化生态旅游度假村(安康院子)建设项目,下达当年投资任务为5000万元,现已完成项目投资6150万元,完成任务123%。加快双龙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二期项目建设,启动创建国家5A级景区,加快牛山-鱼姐河生态旅游景区项目建设,流水镇七里旅游示范村和旅游扶贫“十镇十村百户”等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洞沟农业文化生态园、秦巴水街.百家姓文化园项目开工建设,茨沟峡谷漂流、大同陕南民俗第一村等旅游项目建成运营;实施农家乐改造提升工程11户;安康博物馆通过3A级景区评定工作,龙王山景区和凤凰山森林公园也顺利通过了2A级景区的复核工作。茨沟盐丝古道文化旅游、石梯古渡文化旅游区、牛山-鱼姐河生态旅游等6个项目被列为汉滨区PPP项目,并启动项目前期包装策划工作。三是旅游宣传推介声势强劲。组织举办了月河川道农业旅游观光、双龙“茶旅小镇”、茨沟峡谷漂流暨茨沟水街开园、秋季赏红叶等文化旅游推介活动;组织旅游景区和涉旅企业参加了安康春来早旅游推介会、西安丝绸博览会、西洽会,编印旅游宣传彩页1万份,完成汉滨旅游宣传片制作工作。2017年共接待游客641万人次,同比增长12.18%,实现旅游收入34.74亿元,同比增长17.25%。四是招商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在做好26户旅游企业帮扶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文化旅游项目投资挖潜、谋划储备、招商引资工作,与武汉至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1.5亿元的洞沟农业生态旅游观光项目,与陕西昌汇实业公司确定秦巴水街.百家姓生态文化园8亿元的项目建设合同,同时加快了叶坪九瓮沟、五里神龙岭、茨沟瓦铺、安康汉水民俗度假村等项目准备工作,全区文化、旅游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62亿元,较好地完成了部门承担的区级重点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固定资产投资及招商引资任务。
(四)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是成立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本系统《2017年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围绕“两馆一院”组建成立了安康汉调二黄研究院、区少儿图书馆、区文化馆理事会;三是全面配合市文广局积极开展中心城市“文化大本营”工作,使我市以西部地区第一名的优异成绩,顺利获得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四是文广旅游局和“两馆”分别起草了总分馆实施方案(草案),以区文化馆和少儿图书馆为中心,北部山区以大河镇文化站、月河川道以恒口和大同镇文化站、城区以江北和老城办文化站等为重点,逐步推进服务一体化,不断扩大总分馆制改革试点范围,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五是按照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要求,落实执法机构及执法责任,配合市上做好“同城一支队伍”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工作。六是大力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提请区政府出台《汉滨区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实施文化产业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培育市场主体为路径,以文化旅游宣传推介活动为平台,积极培育“文化+”新业态,推进文化与旅游、制造业融合发展。
(五)脱贫攻坚帮扶到位。加强干部力量,落实5名局领导和16名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帮扶资金450余万元,其中,向全区贫困村配送文化器材100套、价值300万元。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捐助流水镇中小学校2万元购置课桌凳,为流水四所中小学校捐赠了电子琴、腰鼓等文化器材。按照八个一批的要求完成了流水镇河心村、新坝社区、良田村、碾坪村、新堰村、黄泥村等6个村973户3007人建档立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村级场所建设等帮扶工作任务,其中,新坝社区通过国家第三方评估验收并得到好评。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1、本单位包括行政股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文化文物广电股、旅游股、产业发展股;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汉滨区少儿图书馆、汉滨区文物管理所。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汉滨区文广旅游局本级(机关) |
2 |
汉滨区文物管理所 |
3 |
汉滨区少儿图书馆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示例: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42人;实有人员58人,其中行政14人、事业4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9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17年度收入1536.64万元,同比2016年减少459.6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2017年度支出1536.64万元,同比16年减少459.67万元,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本单位2017年收入中财政拨款占1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本单位2017年基本支出690.78万元,项目支出为1291.9万元,基本支出占34.8%的比例,项目支出占65.2%,原因为项目资金较大。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536.64万元,同比16年减少459.67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6.64万元,同比16年减少459.67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本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2.96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共17.8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工资福利支出为360.3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为312.2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为18.17万元等。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为20万元,同2016年相比增加20万元,原因是增加地方旅游开发项目补助。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无三公经费开支。
2、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无会议费支出。
(四)本单位2017年度无培训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 年本部门未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的支出增大。我局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承担着流水镇5个村的包联工作,包联人员频繁下乡,故出现差旅费开支增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